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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高校扣押毕业证要求偿还助学贷款问题调查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8日10:37 新华网
新华网兰州7月18日电(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王艳明)国家助学贷款无需办理担保和抵押,但在甘肃,这一帮助困难大学生完成学业的国家资助政策在执行中却变了味,许多2008届毕业生因为获得了这项贷款,毕业前尚未提前还清,于是学校配合银行将大学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扣留,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的抵押。 扣留大学生“双证”,不是个别现象 西北师范大学2008届毕业生孙健就是其中一例。几天前,他在学校办理了毕业手续,却没有领到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原因是他在上大学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在毕业前没有提前还清。 “没有国家助学贷款,我是没法顺利完成学业,这项国家资助政策,对我这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说非常重要,工作后我一定会如期还款。”孙健说。 孙健家在甘肃省会宁县,当地土地贫瘠,十年九旱,这里的孩子考上大学后,大多无力承担高昂的学习费用,国家助学贷款为他们雪中送炭,如解燃眉之急。 根据孙健与建行兰州安宁支行签订的合同,他在大学期间共获得了12000元的贷款。这一笔钱相当于当地一个农民家庭四五年的收入。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一贷款在帮助他解决上学困难的同时,也因为毕业时没有提前还清而没有领到毕业证和学位证,学校将“双证”抵押给了银行。 与孙健一样,兰州交通大学2008届毕业生董艳也被学校和银行扣留了“双证”。刚找到工作的她,为此十分头痛,用人单位在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专门注明:“由于本人未拿到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明原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用人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据调查,在孙健和董艳的同学中,凡是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并且在毕业前没有提前还清的毕业生,“双证”都被扣留,作为贷款抵押。 谈及扣留毕业生“双证”的问题,西北师范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学生处有关负责人闪烁其词,分别以“离校手续还在办理中”或“数字正在变化”为由,不肯说出真相。 记者从建行兰州电力支行一份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回收工作的专题报告中看到,该行今年已经抵押了1615名毕业生的“双证”,其中216名毕业生因提前还清了贷款,返还了“双证”。 记者从甘肃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了解到,在甘肃高校中,因学生毕业前未提前还清国家助学贷款,“双证”被暂扣的学校不止西北师范大学和兰州交通大学,他们还接到兰州理工大学、甘肃政法学院等高校毕业生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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