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落马始末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8日14:15 法制周报-e法网

  中纪委彻查杨贤才

  来源:湖南电视台-etv《法制周报》

  核心提示:前不久,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被“空降”广东的中纪委人员秘密带走,由此,关于杨贤才在案件执行中的腐败问题浮出水面。有关人员称,杨贤才落马,是引爆广东执行腐败窝案的一个导火索。

  ⊙《法制周报》记者文峰 实习生张义

  2008年7月9日,一个凉爽的清晨。这一天,许多人在读报时发现,一条关于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被调查的新闻,刊登在了《广州日报》,如同一块巨石砸入平静的湖面,掀起一阵波浪,消息在当地迅速传播。

  人们记忆犹新的是,广东各级法院年执行案件数量及标的连续多年居全国前列,而这一成绩归功于杨贤才开全国先河的执行案件统一“打包”指定执行、“限高令”以及网络通缉老赖等做法。他也因此被外界称为“中国第一执行局长”。

  如今,在两年后就要退休的杨贤才,却被突然空降广东的中纪委“双规”,并带往北京接受“谈话”。坊间传言,杨贤才案发与曾作为“中国第一烂尾楼”的中诚广场有关。

  中纪委“空降”

  是担心窝案?

  杨贤才最后一次在公开场合露面,是在今年6月17日。当时,他陪同广东省高院副院长周帆视察汕头市龙湖区法院。据知情人表示,在当天的座谈会上,杨贤才仍然谈笑风生,看不出其有“不妥之处”。数天后,杨贤才与该副院长返回。尔后,杨贤才独自外出,从此与外界中断了联系。

  据知情人士称,杨贤才是在一个周末被抓的。他的妻子两天找不到他,便在星期一上班时与法院联系。当天,法院正好在召开一个全省法院系统的工作会议,其他领导都到场了,唯独不见杨贤才。工作人员用卫星定位搜索他的位置,但还是没办法确定,于是报警。

  此后,单位工作人员从广东省公安厅得到消息称,杨贤才已被中纪委人员秘密带走。

  而针对杨贤才被“双规”的传闻,广东省高院宣传办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不清楚此事”。

  广东司法界人士表示,杨贤才当时担任广东省高院副巡视员及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其行政级别仅为副厅级官员,依惯例,其出问题应由广东省纪检部门办理,其级别尚不足以让中纪委出动。或许,杨贤才是牵出这个执行腐败窝案的一个导火索。

  对于为何中纪委办案未通知广东省纪委和广东省高院,以至于事发后广东省高院竟“不知所踪”,外界传言是有关部门怀疑“腐败在某些单位已经根深蒂固”。为了不打草惊蛇,中纪委便采取了空降突袭的非常手段。

  “他太黑了,迟早要出事的!”一位与杨贤才熟识的律师如此说。

  据记者了解,杨贤才落马在广东司法界早就传开了,确切被带走的时间应该是6月28日,“出事”的导火索与中诚广场有关。

  另有广东法律界人士透露,杨贤才落马的事情在广东法律界引起了不少议论,各种传闻纷纷。不过,可以确信的是,其落马与执行案件相关,而且涉案金额非常惊人。

  有来自广东法院系统的一种说法是,杨贤才在一起执行案中收取钱财后,仍不断索贿,当事人“忍无可忍”,便将其举报。

  白手起家的

  “第一局长”

  “他是白手起家的,就这样落马太可惜了!”一名在广州从业多年的律师这样感叹道。

  杨贤才是广东揭阳人,今年58岁,长期在广东高院工作,先后在民庭、刑一庭任职,曾任广东省高院刑一庭庭长, 2001年担任广东省高院执行庭庭长(该庭后更名为执行局)。杨贤才在执行局局长位置上任职6年,于2007年9月离任,但仍担任广东省高院副巡视员及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贤才办案力度堪称‘铁腕’!”几名和杨贤才打过交道的律师对他的印象是,这个人不好打交道,但他以前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的功绩在社会上不乏赞美之词。

  此前,判决执行难一直是中国司法领域的一大顽疾,为此,1999年,中共中央专门下发“中发(1999)11 号”文件,要求大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作为经济大省,广东各级法院年执行案件数量及标的连续多年居全国前列。

  据统计,2007年,该省执结标的超过450亿元,仅在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新收执行案件170165件,占到全省的71%。广东全省法院执行法官人均办案189件,而在广州市花都区法院,该指标达到746件,佛山市禅城区为835件,深圳市宝安区法院甚至高达860件。

  2003年下半年开始,广东省高院首创了将下级法院难以执行的案件统一“打包”指定执行的做法,主要是将一些被执行人有财产但“原审法院怠于执行”的案件,统一 “打包”指定给非原管辖地的中院执行。

  当时,杨贤才曾表示:“以往造成‘执行难’的原因很多,其中主要一个,是执行法院和执行法官常常面临‘错综复杂的关系’。这种关系,既包括执行法官由于生活在当地而形成的人情关系,还包括来自地方党政部门的干涉。”

  此举实施后,许多广东“老赖”往往“谈杨色变”,不少人都主动配合法院开展执行工作。

  其中,处理广东国投破产系列案,是杨贤才在执行局就任以来的成功案例。

  当年,北京某公司欠广东国投债务约2亿元。在多次催还借款无果的情况下,广东省法院创新执行办法,最终促成广东国投破产清算组与该公司及其担保人达成执行和解,由债务人在2007年3月份一次性向清算组还款1.44亿元,了结了双方债权债务关系。

  事后,担任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的杨贤才对外宣称,针对广东国投近八成的对外债权在广东省境内的特点,广东高院首创了集中委托执行的方法,指定债务人所在地58家地方法院负责追收广东国投等4家破产企业的对外债权和投资权益。58家法院执行案件280多件,涉及追收对外债权和投资权益近180亿元。

  此后,这一创新执行办法在案件执行中发挥了作用。

  据广东省法院司法统计显示,近5年来,全省法院共执结案件1008801件,执结标的金额2716.12亿元,连续几年执行案件数居全国第二位,标的额居全国第一位。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已执结案件69014件,执结标的金额 142.09亿元,分别约占全国的1/10和1/6。

  由此,杨贤才被外界称为“中国第一执行局长”的名号也就传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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