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村委会蚕食村民200亩耕地出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2日08:13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李玉波

  200亩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兴胜镇永和窑子村172名老户的口粮地。600亩地,全村全部的耕地面积。可是从2004年5月开始,该村防洪坝北岸的近200亩耕地先后被“蚕食”,该村农民四处反映情况,至今无任何结果。

  耕地变煤场

  看着自己亲手种的玉米被毁,58岁的吴英英痛心不已,“都有一米多高了”。

  站在长长的田边小路上,吴英英无奈地拣起了一块掉落的煤块,放眼望去,40亩的土地被高高的砖墙包围着,里面堆积着山丘般大小的煤堆。而就在4年前,这个煤场还是长着绿油油庄稼的耕地。

  记者看到一份2004年1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永和窑子村村委会与贾怀亮、程顺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合同规定永和窑子村村委会以每年2万元的价格将防洪坝北侧40亩荒地(原堆放废渣场),出租时限为30年,用于从事煤炭储运经营。

  “租赁合同上说的废渣场就是我们的耕地。”吴英英说。

  “没想到这么多的耕地就这样给毁了。”吴英英说,自家的耕地被毁两天后,她才得到消息。在合同签订后不久,程顺煤场的装载机将40亩农田全部铲平,用砖墙围了起来,而这40亩耕地是村里10多户农民的口粮地。

  “过去3亩多土地每年收入2000多元。”吴英英说,现在每家每人才给20元的补偿。

  40亩耕地被毁已无法挽回,可让村民们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永和窑子村村委会不断地将村民的耕地出租。

  耕地接二连三被出租

  2005年9月8日,永和窑子村村委会与孔德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将地处永和窑子村村北防洪坝北岸的30亩耕地以荒地的名义出租,租金每亩每年500元,出租时限30年,用于从事养殖业及加工等。

  2005年10月10日,永和窑子村村委会与内蒙古兴达建安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将地处永和窑子村村北防洪坝北岸的20亩耕地以荒地的名义出租,租金每亩每年500元,出租时限30年,用于从事养殖业及加工等。

  2005年10月12日,永和窑子村村委会与邱鹏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将地处永和窑子村村北防洪坝北岸的10亩耕地以荒地的名义出租,租金每亩每年500元,出租时限30年,用于从事养殖业及加工等。

  2006年4月14日,永和窑子村村委会与九原区世峰石英砂厂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将地处永和窑子村村北防洪坝北岸的20亩耕地以荒地的名义出租,租金每亩每年500元,出租时限30年,用于企业发展。

  两年多的时间里,永和窑子村的村民不知道村委会一共签订了多少这样的土地承包合同,但他们看到的事实是,该村防洪坝北岸的近200亩耕地先后变成了煤场、沙厂、机械制造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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