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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给了村委会如此大的权力?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2日08:13 中国青年报
58岁的郭子元全家4口人,原来有将近17亩耕地,现在只有4亩多地了。 “我得了胃癌,耕地也没了,不知道走后还能为儿女们留下什么。”郭子元心情很低落,用手指不停地在地上划着。 是谁给了村委会如此大的权力? 永和窑子村村民对他们反映的情况迟迟得不到解决忧心忡忡,“蚕食耕地,村委会咋就能无法无天了?耕地没了,我们今后指望什么?” 村民们讲,他们从2005年就开始向土地管理部门反映情况。2008年6月11日,包头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九原大队作出了一份意见书,意见书上说,关于永和窑子村村民反映的该村毁田建煤场等情况正在调查处理。 记者来到该村村委会,村委会没人办公,记者多次拨打村委会主任武福成的电话,都是关机。 7月2日,包头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九原大队大队长刘惠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永和窑子村在2006年以前归包头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青山大队管理,该村村民反映的程顺煤场毁田建煤场的情况,2004年青山大队已立案侦查,并作出了关闭通知书,他们无法再立案。 “九原大队只有不到10个人,管理的地方大,在查土地违法案件时,人力严重不足。”刘惠军认为,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不仅是国土部门的事,还需要多个部门的合力。 2005年8月,国土资源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从严从紧控制建设用地,坚决制止“以租代征”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2008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要求:要严格控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范围。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通知指出,按照法律法规,任何建设需要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都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在九原区兴胜镇永和窑子村村委会和承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中,记者没有看到任何部门批准的痕迹。不仅如此,好多村民都是在事后才知道土地被侵占的。 是谁给村委会如此大的权力?是谁给村集体组织带头人如此大的权力?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村委会主任家的六层楼在村中低矮的土房中显得那么刺眼。在村民们的举报声中,永和窑子村的土地非法转让仍在继续。 法律的红线谁来守 类似永和窑子村农民土地被侵占的情况,在内蒙古甚至在全国并不鲜见。农民的无奈显而易见,几年中,举报迟迟得不到处理。而执法部门的“无奈”则让人费解。 包头市国土资源局监察支队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国土部门的“惯例”,2005年之前的倒卖土地案,他们一般都是要求违法者缴纳罚款,只要能缴一部分,对方再写一份保证书,就算结案,也就是整顿后“合法”化了。如果不缴纳罚金,就成了死案。 根据法律规定,国土部门对于土地违法案件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2007年,包头市国土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案子有100起,却没有一块土地“还原”。 执法者的“无奈”暴露了当前土地执法的软弱,这种软弱主要体现在执法力度的打折。 截至2006年底,全国耕地只有18.27亿亩,而近年来全国耕地每年都会减少约1300万亩,照这个速度,今年年底就到了红线边缘。 守住土地红线的背后是,法律的红线谁来严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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