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三名党员因拆迁问题申请质询市委书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2日11:06 南风窗

  特约记者罗南成

  2008年4月5日下午,玉沙村3名老共产党员向海南省纪委书记王为璐和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同时提交申请,要求海南省纪委召开听证会质询海口市委书记陈辞,“希望海南省委能够开中国的先河,创造并分享十七大以后和谐社会民主政治的成果”。

  3位老党员是,82岁的吴世贵,75岁的吴建苏,59岁的黄圣地。

  导火索是,3月25日,海口市委书记陈辞接受来自全国各省市40多家网络媒体记者以及香港新闻媒体记者的联合采访时,陈辞称海口现在有大大小小的城中村80多个,玉沙村是其中最大、改造最难的一个,玉沙村改造成功为其他的城中村改造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读到这则新闻,3位老党员拍案而起。

  “先拆掉,再走程序”

  玉沙村的改造经验要从1988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谈起。是轮大开发热潮后不久,玉沙村即被高楼大厦包围,其密密麻麻的低矮楼房就像这座年轻的省会城市脸上的一颗颗青春痘,书写着成长的烦恼。1992年,“城市管理者”便喊话 “改造玉沙村”,但“村民要求独门独户,政府不答应”,受者欲受,施者不施。

  此后海南陷入房地产泡沫经济危机,玉沙村周边也留下一座座黑黢黢的烂尾楼,改造玉沙村从此力不从心,其间历经 5任市长,3次启动,均无果而终。2005年以来,海南再次迎来开发热潮,“城市经营者”盯上玉沙村,他们要变这个自然村落为这个南国滨海旅游城市的现代化商务核心区。

  2007年11月17日,玉沙村拆迁正式启动。

  这一次,“城市经营者”不再像15年前那样与村民讨价还价,而是一方出价,调来警察、警狗和消防车,“雷厉风行”,近32万平方米的建筑52天即被夷为平地,号称“玉沙模式”。据悉,重庆、云南等地的一些政府部门陆续前来参访取经。

  2007年12月3日,49岁的符国梁从三亚出差回到海口,发现自己新盖的3层楼房已经“不翼而飞”,眼前的玉沙村尘土飞扬,轰隆隆的推土机正在将一栋栋楼房推倒,瓦砾狼藉。

  “连张拆迁通知单都没给,回来就看到一块平地了。”符国梁惊愕不已。

  出差前,拆迁方——海口市龙华区政府工作人员就已经发出警告,“不管同意不同意,先拆掉,再走程序”,符国梁回敬对方:“程序是拿来补的吗?程序就是依法行政。”他一直拒绝和龙华区政府签署拆迁协议,理由是拆迁方提供的补偿安置标准与他的要求相距甚远。

  符国梁是一位退伍军人,参加过对越反击战,1981年退伍后到海南电视台当记者,3年前办理内退手续。符国梁不要电视台分给他的房子,而是选择在玉沙村的宅基地上自己盖房子。符国梁和哥哥共同出资盖了一栋3层楼房,总面积55 9.22平米,造价80万,“装修豪华”。

  根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每个居民可以申请40平方米安置房,而当时符国梁和大哥一家一共有17口人。符国梁的前妻育有一女,哥哥和嫂子育有3子,都已结婚并有5个孙子,还有一个100岁的养母(伯母)。符国梁仅填报13口人上去,就让拆迁方傻眼了。

  此外,再婚的符国梁和第二任妻子已经一起生活7年,但尚未领结婚证,亦未生孩子。玉沙村改造指挥部办公室的一名副主任得知后,严肃地跟他说,“你现在不能结婚,也不能生小孩”,让符国梁哭笑不得。值时,符国梁的妻子已经怀孕,他赶紧补领结婚证,今年4月妻子为他生下了一个孩子。如果现在算,又多了两个人。

  面对二婚以及人口众多的符国梁一家,拆迁方不再同意按人均40平方米的标准执行,只答应提供一套160平方米、一套120平方米和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而符国梁还想多要一套160平方米的房子,“不然你拆我多少平方米还我多少平方米”。这是符国梁不答应签协议的原因之一。

  第二个原因是,他和哥哥户口都不在玉沙村,两人都不能享受框架结构房成本价(1250元/平方米)置换安置房的政策,需以每平方米2450元的价格购买安置房。而拆除他们的房子,政府按照框架结构房成本价赔偿给他们,一拆一换,他们为安置房每平方米需贴钱1200元。符国梁不愿吃这个亏。

  记者调查发现,另有两类玉沙村拆迁户觉得吃亏,他们原先的房子是砖石混泥土结构或砖瓦结构房,前者政府的赔偿标准是每平方米900元,后者政府的赔偿标准是每平方米700元,价格都在安置房的成本价之下,置换安置房时须补贴一笔不菲的费用,而住在这两类房子里的人往往是村里的经济困难户。

  这次改造玉沙村,政府最大的善政是,原住民每人可以每平方米3500元的价格购买商业用房18平方米,为原住民提供了一条谋生路。另一配套善政是,置换安置房和购买商业用房需要资金者,政府一律提供担保可向银行贷款解决,可谓 “对症下药”。

  对于玉沙村的拆迁,符国梁认为这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他赞同,但他不满意拆迁方单方面提供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更让符国梁不满意的是拆迁方的“傲慢态度”,为了让他这颗“钉子户”签协议,龙华区副区长陈朝芳亲自出马,但当他提出自己的条件时,陈一口回绝,一点商量的余地也没有。

  “我不是漫天要价,我愿意妥协,双方可以找到一个平衡点。”符国梁说,希望能与龙华区政府平等协商,否则他只有将对方告上法庭。至今符国梁仍未和龙华区政府签署协议,像他这样的“钉子户”尚有10户左右。

  龙华区副区长吴优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说,未签协议者有三类,一类因为土地有争议;一类由于补偿要价太高,远远超出了规定的标准,无法满足;另一类由于乱建非法建筑,乱要补偿没有得到满足。

  至于符国梁的房子被强制拆除这类“强制办法”,吴优的解释是,玉沙村大部分老百姓纷纷如此要求。然而,由于国内缺乏相关立法,何种情况下可以采取“强制办法”政府无法可依,处在一个尴尬的处境上。类似的,在新加坡,如果实施居民社区改造工程,只要2/3业主票决通过,政府就可以采取“强制办法”对付“钉子户”。

  需经业主票决,这是依程序办事的法治原则。2/3业主同意,这是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由此观之,同样采取 “强制办法”,新加坡政府的行为更能体现民主和法治精神。

  为什么“动用警力”

  2007年11月19日,“龙华区政府以拆迁两栋不报建违规建筑为由,出动了包括特、民警、联防工作小组等上千人的全副武装和一车警犬强制拆迁,这样全副武装与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发生冲突,致使多人遭到不同程度的身体创伤,其中有一个老人当场昏迷送医院急救。现场许多村民哭喊声一片……”

  玉沙村拆迁户在提交给国务院信访办的书面材料中写道。

  符国梁告诉记者,当时他扛着专业摄像机拍下了这一幕,不过磁带被警方现场扣走了,“6条警犬,2辆消防车。玉沙小学退休教师陈喜莲在地上打滚,痛不欲生。他教过我数学。”

  吴优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动用警力”,并解释由于当时有拆迁户拒绝拆迁并用砖头等袭击拆迁人员,加之现场也有部分不明就里的群众围观、起哄,为了“保护拆迁工作人员和现场群众的安全”,才动用了警力维持现场秩序。“当时很多围观的群众拿石子扔拆迁人员,我们还叫他们不要扔。”符国梁证实说。

  从现场录像中可以看到,跪坐第一排的基本上是老妇,许多人被消防车水龙头淋得湿漉漉的。吴优强调,使用高压水龙头是为了制止冲突,而且水龙头是冲天喷射的,没有冲人喷射。对照现场录像,这是事实。

  现场并没有发生拳头暴力,主要是因为玉沙村一队和二队群众跪阻拆迁,不准施工队进村,警方使用消防车高压水龙头驱散群众。然而令玉沙村拆迁户不解的是,后来海口市委机关报却刊登文章称,“没有动用一名警察,玉沙村的拆迁过程,局面平稳得令人赞叹。”

  “不动用警察,你拿得下玉沙村?”玉沙村一名村干部反问。记者亦从具体负责动迁玉沙村的海口市城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中层领导那里听到同样的反问:“不动用警力拆得了玉沙村吗?”他说,玉沙村是海口的一块“毒瘤”,割除而后快。

  当地媒体描述道:15年里,玉沙村公用设施建设基本停顿,村里乱搭乱建、道路狭窄、污水横流、垃圾随意堆放。 15年里,玉沙村土地从最初2000多亩锐减到510多亩,人口却从寥寥千人激增到1.3万多人……这里成为了治安、消防隐患最突出,犯罪分子最愿意隐藏的地方。

  由此,改造玉沙村,为玉沙村提供污水处理、消防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这是服务政府的应尽之责。问题是,要不要将玉沙村建成海口市商务核心区,玉沙村村民最有权利决定,但他们被晾在一边。即使是安置楼的规划,村民亦无话语权,一开始,村民们被告知,为了方便老龄人上下楼,安置楼只盖6层。再后来,他们被告知,安置楼要盖23层。一名81岁的阿公气愤地对记者说:“我不会按电梯,以后怎么上下楼?”

  政府苦口婆心向村民们说明,玉沙村改造采取“政府主导,让利于民”的原则,龙华区政府直接担任拆迁人,能“有效平衡各种利益关系,防止由企业运作时与居民利益博弈,更多让利于民”。由龙华区政府向银行贷款10亿元作为拆迁安置费,原址用地80多亩建设村民安置区,其余土地形成净地后,再招商转让,收益用于偿还贷款,“政府零收益”。

  但整理出来的400多亩净地招拍挂起始价为每平方米6139元,依此价格,土地收益金大于政府支出的动迁安置费上限10亿元,“政府零收益”于是被质疑。再且,征地补偿不过每平方米1170元,价格剪刀差如此之大令不少村民“ 看到财富被转移,心理非常不平衡”。

  一名海南作家亦愤愤不平:“海口以那么宽广的胸怀,接纳了超过海口原居民数量的外来人口,海口的大好土地都被征用和开发,让移民们共享了,为何不放过这些原来的居民呢?”

  不过,当地媒体报道认为,这是一个“政府—开发商—村民”三赢的新开发模式,对于村民来说,他们获得“每户一套房、一处商业物业、一笔收入、一个优美生活环境”的安置大蛋糕——海口市有关部门测算,按现行市场价,一个玉沙村原村民3口之家,改造后房产和铺面价值至少100万元,“如此优惠的补偿安置条件,海南省从来没有过,就是在全国也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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