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推行行政问责制 5个月内问责422名官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3日05:06 人民网-人民日报

  截至7月18日,云南全省共问责422人,其中厅级干部13人、县处级105人、科级266人、一般干部38人——涉及9个省级政府部门和14个州市。

  今年1月30日,云南省下发《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在全省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决定》。3月1日,云南省全面启动行政问责。与此同时,云南实施了“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三项制度。

  “脸好看、事好办、钱少花”,实施官员问责后,群众对政府服务的评价有了变化。

  “自上而下”的原动力

  面对初期进展,省委书记批示:其余部门是无责可问,还是有责不问

  云南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调推进和持续关注,是推动行政问责的直接动力源。

  新一届云南省政府第一次全会,就通过“省人民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和“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决定”,并以一号令下发。“问责办法”第20条特别写明: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依照本办法制定本地、本部门的问责办法,或参照执行。

  5月30日,省长秦光荣要求,在全省县以上行政机关全面推行行政问责制等四项制度,并把实施四项制度作为政府自身建设的载体。

  省委书记白恩培说,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是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需要,是新形势下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的需要,是加快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需要。当他看到截至5月底49个省直部门中只有3个实施了问责措施时,批示:其余部门是无责可问,还是有责不问?

  云南地处边疆,如此“高调启动、强势推进”四项制度,有其独特的“背景”。据云南省监察厅领导介绍,2001年后,云南经济发展经历了止跌、回升、发展三个阶段。在新起点上,云南要更好更快发展,一个“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行政系统至关重要,于是行政问责制度孕育而生。

  云南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新闻办、省政府督察室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问责办和三项制度办公室。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