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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0日14:06  金羊网-羊城晚报

  浙江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众多申请者冷静面对

  小额贷款公司

  其实并无多少利润

  7月15日,浙江省政府发出通知,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9月至10月,小额贷款公司经审核、依法注册登记后即可正式开展业务。明年1月视实际情况逐步加大在全省的推广力度。相关文件显示,试点小额贷款公司的意义在于,增加小企业和“三农”贷款的供给。并在取得经验基础上逐步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的范围,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

  根据浙江省银监会的有关文件,试点期间,原则上在每个县(市、区)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列入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杭州市、温州市、嘉兴市、台州市可增加5家试点名额,义乌市可增加1家试点名额。

  浙江省的“地下钱庄”从业者,以及正在谋求资金出路的大型企业,闻风而动。

  申请者声音:

  充满信心之外也有担忧

  在位于温州乐清北白象正泰高科技工业园的正泰集团,该公司财务部的朱总经理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在他办公桌上的电脑里,是一份刚刚完成的“关于申请小额贷款公司的调研报告”。

  根据温州市金融办的规定,当地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条件门槛在浙江各地最高。主发起人必须是当地的名优、骨干企业。申请地为乐清、瑞安、鹿城、瓯海、龙湾等5个市(区)的主发起人,其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3年盈利且利润总额在1500万元以上。申请地为永嘉、平阳、苍南、文成、泰顺、洞头等6县的主发起人,其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3年盈利且利润总额在600万元以上。

  作为温州具有代表性的明星民营企业,正泰已经向温州有关方面递交了关于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按照朱经理的理解,正泰占去乐清市的名额,应该不成问题。

  虽然充满了希望,但朱经理仍然显得很冷静。他认为,就目前有关部门下发的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成立后还会面临一些问题。

  首先,将是融资渠道单一、盈利模式单一以及利息限制的问题。朱经理说,试点期间,注册资本的上限为2亿元,允许注资不大于注册资本50%的额度。但即使通过银行注资50%,最多也只有3亿资金可以运作,这样的话,新公司的整体规模不会太大。加上利息定价方面,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超过银行标准的4倍。这些规定都让襁褓中的小额贷款公司没有多少利润可图。

  其次,风险控制是摆在小额贷款公司面前的难题。朱经理认为,有关方面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成立后,必须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放贷规模每笔都在50万元至100万元。服务对象规模偏小的背后,隐含有企业资质不佳、信用等级差、业务不稳定、评估难等因素,对其放贷的风险控制也更加困难。此外,既然规定各县市(区)都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不知对于这些公司的跨区域经营方面有何限制,如果规定当地小额贷款公司必须服务于当地企业的话,该公司容易一股独大,规避风险的能力必定也大大下降。

  同行业声音:

  小额贷款公司能力待考验

  在杭州庆春路上的浙商银行大厦里,该行贷款管理中心副主管经理邓林俊昌接受了记者采访。

  作为银监会指定的3家小企业贷款试点行之一,浙商银行自2006年设立第一家小企业贷款专营支行———杭州城西支行开始,就进行小企业贷款专业化经营。

  作为一家在小企业贷款方面颇富经验的银行,邓林认为,根据有关规定,襁褓中的小额贷款公司终究还只是贷款公司,无法提供更为复杂的结算、理财等银行服务,对改善整个中小企业贷款难现状的作用,还有待时间考验。

  村镇银行牌照很诱人

  既然前景不明朗,为何还能吸引大量申请者?

  村镇银行牌照很诱人

  小额贷款公司可能发展成为村镇银行的说法,也许才是吸引正泰、还有其他大量申请者的真正原因。银监局在相关文件中指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方向之一就是村镇银行,于是,首批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也被民间理解成了村镇银行牌照的申请。正泰的朱经理说,如果发展成为村镇银行,就可以吸收民间存款,将更多民间游资归拢并运转起来,那时候才有更大发挥余地。

  目前,以每家小额贷款公司吸收2亿元民间资本计算,温州16家小额贷款公司,将收编32亿元民间资金,这与整个温州民间金融的规模相比,有点九牛一毛。根据温州市金融办提供的数据,2007年温州流动性民间资本超过3000亿元。更有人估计,整个浙江的流动性民间资本或可达1万亿元。

  钱庄经营五种模式

  第一种,抵押借款。包括实物(房产、货物等)抵押和无形资产(股权等)抵押,这也是目前民间金融最常见的表现方式。地下钱庄会要求借款方办理抵押登记,并且做好买卖协议。一旦无法还款,可以立即过户或将抵押物买卖处理。

  第二种,摆账。有些企业在经营谈判过程中,需要向有关单位证明自己的资金实力,于是借用地下钱庄资金摆入自有账面,等有关单位看过后归还。为了规避风险,地下钱庄会要求借款人提供身份证,并且瞒着借款人用其身份证到银行开户,存入所借款项,然后凭借该存款开出承兑汇票。一般承兑汇票可以开到存款金额的两倍,于是,地下钱庄取走承兑汇票中一半的资金(即本金),将剩下一半(即借款人要求的部分)借出。借款人在不知不觉间将钱借给了自己,万一归还不了,也是自己兜着走。

  第三种,保证金借款。一些企业在招投标时需要出具保证金,地下钱庄出借这部分资金,一般比较安全,利率也不高。但是如果是企业为了盘活被法院冻结资产的保证金,或者与法院发生关系的保证金,危险系数就直线上升。“基本都拿不回来。”业内人士说。

  第四种,同行资金拆借。地下钱庄同业中,有些接到一笔借款要求却一时无法筹到足够的资金,向知根知底的同行拆借以解燃眉之急。这种借贷基本没有抵押,但是利率非常高,通常按天计算。

  第五种,委托贷款。主要发生在房地产企业等通过土地抵押贷款的借款方身上。由于国家有明确规定,只有金融机构才可以接受土地抵押,所以民间的土地抵押借款必须借助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力量才能完成。地下钱庄与借款人商量好各项抵押贷款细节后,找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由其出面放贷,但事实上真正的出钱方是地下钱庄。

  ■专家看法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冯兴元,曾经出版《中国乡镇企业融资与内生民间金融组织制度创新研究》(2006)、《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制度变迁》(2005)、 《农户信贷农村中小企业融资与农村金融市场》等著作,对民间金融有多年的研究。本报记者对他进行了专访。

  民间金融是自动稳定器

  在温州现有的30多万家民营企业中,大部分企业的初始资金都来自民间借贷。冯兴元认为,在宏观调控的条件下,民间金融是维护区域经济增长和就业的自动稳定器。从这个角度上说,国家进行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为村镇银行探路,探索疏导民间资金,是非常有益的尝试。而一旦金融渠道多元化的局面打开,就能自然起到抑制民间金融的作用。

  政府监管重在预警监测

  对于《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提到的成立小额贷款公司若干规定,冯兴元认为试点工作“限制太多”。采用核准制放开注册更好一点。可以考虑进一步放开民间借贷利率的合法试点。

  冯兴元指出,纳入正式金融与民间金融,都是整个金融体系和金融秩序的一部分。我们应该正视这一点,允许民间金融的自然存在。政府所要做的,应该是提供预警、监测其运行。最重要是防范和打击金融欺诈行为。

  ■链接

  海外经验可供借鉴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冯兴元介绍,在如何疏导民间资本,扶持农民及中小企业方面,海外有些经验可供借鉴。

  在印度,民间金融利率是放开的。一些农户经营活动的借贷利率达到了36%-40%;在菲律宾,不论是国有银行还是非国有银行,都可以通过先贷款给粮食企业、再由粮食企业转贷给农户,粮食企业负责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等,农民收获时,粮食企业直接到田头拉走部分庄稼,作为还本付息;在南非以及我国香港地区,都出台了相关“放贷人条例”,允许企业对企业借款,为民间放贷人的放贷确立了规则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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