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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中国国家体委(现为体育总局)1995年7月发布的,一份旨在进一步推进中国竞技体育成绩的行动性纲要。第一份“计划”制定的是1994—2000年的行动目标和纲领。
“对我国竞技体育到本世纪末(20世纪)7年中的发展目标、规模、重点、质量及措施实施全方位、多层次、全过程的系统管理与控制,使竞技体育高效、快速、健康发展,夺取更大成绩,赢得更大荣誉”。
纲要的目的很明确:到本世纪末,我们面临着1994年、1998年夏季亚运会,1996年、2000年冬季亚运会,1996年、2000年夏季奥运会,1994年、1998年冬季奥运会共8次综合性大赛和一系列国际、洲际最高水平的比赛。我国要在这些大赛上取得优异成绩,任务十分艰巨。
“计划”中明确指出,国家和社会投入奥运项目的经费总体上要逐年增长,重点项目得到保证,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奥运项目优秀运动队的训练、营养、恢复有相应的科研保障,重点项目的国家队都要配备强有力的科研班子。
“1996年26届奥运会团体名次力争保持第二集团领先地位。在26个项目中,力争有20个大项80~90个小项取得奥运会参赛资格或进入前8名,18个大项80个以上小项具有争夺奖牌的实力。
1998年18届冬季奥运会力争实现金牌零的突破,奖牌总数超过历届。速滑、短道速滑、女子花样滑冰具有夺取奖牌实力。雪上项目达到世界中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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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国际综合性运动会上,表现实力,名列前茅。
2002年11月,第二份《奥运争光计划》颁布,“对今后10年(2001—2010年)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进行科学规划,保证我国竞技体育事业健康、快速和持续发展。”
(资讯整理/丁尘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