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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代保车险赚修车厂回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8日01:23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记者 翠峰 见习记者 祁慕容 欧阳海 实习生 马楠

  “如果别家有低于我们的价格出单,那肯定有问题!不然我赔你10万!”8月1日下午,记者根据线索来到位于海珠区金碧花园的一家中介代理公司——广州联险汽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表示要购买车辆保险,一名女子自称是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海珠分公司售后服务经理黄燕群,她对记者如是说。她还说,从她那里买的保险可以在全市任何一家汽修厂修理。

  然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负责人指出,他们公司根本没有名叫“黄燕群”的售后服务经理,而广州联险汽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根本没有独立办理保险业务的资质。

  -暗访实录

  报价

  “是在打折的基础上再打折”

  8月1日下午4时左右,记者来到海珠区金碧花园金鹏路,一见店铺上挂着“广州联险汽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牌子。一名自称叫张秋月的女子指着报价单说:“我们的报价是按照费率来计算的,商业险的总价是4750元乘以0.7。如果要开发票,每一家保险公司最多打七折,3320元,已经算上交强险了。”

  记者表示能否再便宜点,“2200元就差不多了”。该女子说:“不可能2200元,我们现在的价是在打折的基础上再打折了。”

  在记者再三要求便宜些后,张秋月给负责人黄小姐打了个电话,而后对记者说:“黄小姐说,可以给你再便宜点,收你3200元。”张秋月还说:“要是出了什么事随时给电话我,我们可以帮你去理赔,去修理。”

  比较

  “别家低过我们的肯定有问题”

  不久自称叫黄燕群的女子出现了,她自称是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公司售后服务经理。当记者问她营业执照的名字为何为“黄雪莹”时,她说,那是她曾用过的名字。“你到海珠区、越秀区的分公司去问,他们都和我很熟。你要是有诚意的话可以先出单,到时我们送单给你,你再查询一下,觉得对再给钱。”

  “那些便宜的,我绝对担保他们给你买少了些什么。中保还要打七折给你,我这里的员工都不是业务员,都是领薪金的。”黄小姐说,“我们是中华保险公司旗下的汽车售后服务公司,没人不知道。如果你要买,我们现在就开车送你去出单。”

  记者说有的地方能更便宜,黄小姐激动地说:“这样好不好,你在我这里出一份单,不用交钱,再到你说的便宜的地方出一份单,然后拿两份单对比,如果我逮不出他的问题你就注销我的单,注销我的单才30元。”

  “如果别家有低于我们的价格出单,那肯定有问题!不然我赔你10万!”黄小姐见记者在考虑,就说:“我现在说这么多,就怕你被人骗啊,因为我做修车的,出不出单没有关系。我不知道是谁介绍你过来的,但肯定是很熟的朋友介绍来的。因为这里新开,知道的人没几个,到时候有什么我们也不好意思。”

  赚钱

  “修理厂可以给10%的回扣”

  磨了一小时后,黄小姐说:“假如你这几天出了车险,等到单出了以后,那时候再报案,很多漏洞可以钻的。”记者问:“那看不出来吗?”黄小姐笑着说:“厂都是我们说了算的,哪看得出来?”记者追问:“你们有多少家修理厂?”黄小姐表示,广州所有的修理厂都可以去。“不怕告诉你,我们是保险不赚钱,修理厂赚钱,我们很乐意啊,因为修理厂可以给我10%的回扣。”

  正规公司驳斥:

  “他们根本没有资质”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的多名负责人均表示,该公司根本没有名为黄燕群的售后服务经理。“我们是在保监局才了解到这个人的,现在已经在调查她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车险部总经理何志坚告诉记者,该公司旗下营业机构的网点都能够在保监局的网站上查到相关信息,而“广州联险汽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保监局的网站上是查找不到的。

  “他们根本没有独立办理保险业务的资质,这家公司跟我们保险公司没有任何联系。我们对这种私自印制我们公司的名片并打着我们公司旗号私自接揽保险业务的行为深恶痛绝,届时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起诉他们的这种侵权行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律师说法:非法中介涉嫌刑事诈骗

  就此诈骗事件,广州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表示,没有严格地审查代理人的身份及资格就轻易告知保单号或进行出单,从而让黑中介有机可乘,保险公司也应当负连带民事责任。

  朱永平律师告诉记者,保险诈骗主要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像邓先生等人遭遇的诈骗,则属于非法代理人涉嫌刑事犯罪的普通诈骗案。”朱律师说,《保险法》规定,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经纪业务许可证,非法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或者经纪业务活动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而对于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朱永平律师说:“没有严格地审查代理人的身份及资格,并在不知真实投保人资料的前提下就轻易地出单,从而让黑中介有机可乘,保险公司也应当负连带民事责任。”朱律师认为,对于这样的恶性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立案侦查,而保险公司也要积极配合打击涉嫌诈骗的非法中介。

  “公安机关可根据受害者和保险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立案侦查,保险公司也应当将相关情况据实向保监会反映,并迅速建立相关防范机制,以保护投保人的利益。”朱律师说。

  -专家建议

  广东应当尽早实施见费出单

  针对保险中介利用保险行业制度漏洞进行诈骗的行为,多名律师及保险界人士昨日表示,广东应当早日施行“见费出单”的投保机制,以保护投保人的利益,防范风险。

  据多名保险业专家介绍,中介单方面压保费,或者一些非法中介通过“非见费出单”中的时间差进行诈骗险费行为,已经影响了车险市场的健康发展。“见费出单”能够防止中介挪用或者私吞保费,降低保险公司在车险业务上的坏账风险;同时,也让保险公司处于主动地位。

  “目前保险公司大都将车险保单提前给保险中介,中介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与保险公司结一次账。保险公司对于中介渠道的过分依赖,使得部分中介敢于不按时与保险公司结账,甚至将保费挪作他用。”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相关专家告诉记者,“见费出单”的管理制度可以规范机动车保险市场秩序,提高保费的安全性,切实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见费出单”可以防范大量保费滞留保险中介手中带来的风险隐患,让保险公司有更多的资源投入到客户服务中,提高保险公司对车主的服务效率。

  “比如目前正在热烈讨论的‘见费出单’,我个人觉得它完全可以在中国实行,它能保护保险市场的安全,更能对投保人的权益方面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朱律师表示,“见费出单”可以从源头上填补由出单到收费之间的时间差,从而更加规范保险市场的运行。

  -相关链接 见费出单

  “见费出单”方式,即各财险公司在车险销售时收到保费方可生成保单,通俗地说,也就是“一手交钱,一手出单”。

  据悉,北京市于今年1月在全国率先推出此项管理制度,一些城市已经紧跟此步伐推出“见费出单”制度,多省市地区也均酝酿出台“见费出单”制度,以减少保险公司在车险业务上的坏账风险,同时保护投保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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