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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8月27日电 (记者吴晶晶、周英峰)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7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审计工作报告时指出,审计发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3家中央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四大问题。
一是损益不实78.65亿元。其中多计利润8.37亿元,少计利润70.28亿元。二是决策不当、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抽查的93项企业决策事项,有20项存在违规决策及管理不善问题,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16.63亿元。三是海外投资管理不够规范。部分企业海外投资项目点多、面广、管理比较薄弱,已形成损失或面临损失4.24亿元。四是违法违规操作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有的企业套取转移资金存放账外、以委托理财名义挪用资金、骗取银行贷款用于炒股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5.72亿元。
审计署对3家央企原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检查资产总额7960.9亿元,占3家企业2006年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49%,未发现其有个人经济问题。审计结果表明,这些企业原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能够较好地履行职责,企业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
刘家义表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向有关部门出具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并依法向3家中央企业下达了审计决定,3家中央企业正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