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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组织接纳新成员国规则还在制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9日01:14  21世纪经济报道

  接纳新成员国规则还在制定

  《21世纪》:上海合作组织设立观察员国已经有几年了,目前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与其观察员国之间的关系如何?

  努尔加利耶夫:在2004年,上合组织通过了蒙古作为上合组织的观察员国,在2005年,又通过了印度、伊朗和巴基斯坦。这是对上合组织合作框架的一个有效的补充。观察员的地位使得成为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国的国家可以参加上合组织在所有层面上的合作,包括深入的参加政治、经济和人文方面具体领域内的合作。

  《21世纪》:前不久,上合组织的观察员国伊朗正式递交了加入上合组织成员国的申请,这也使得上合组织是否会吸纳新成员的加入,成了这次峰会上的一个重要话题。能否解释一下上合组织吸收新成员的计划和标准是什么?

  努尔加利耶夫:协调向上海合作组织提出加入成员国申请的工作由上合组织当值的轮值国来完成。目前来说,也就是塔吉克斯坦。但是具体国家的申请能否通过,还需要取决于上合组织全体成员国关于扩大成员国范围的决议。

  我们将上海合作组织定位于一个开放的国际组织,可以与其他国家和国际联盟进行广泛的合作。对于接受新成员来说,最主要的标准还是要看新成员的加入是否符合上合组织发展的需要,是否会对上合组织的各项工作决议的通过和成员国意见协调一致带来更积极的效果。

  在目前的阶段,我们不会研究某一个希望获得本组织正式地位的国家的申请,但是接纳新成员的规则制定工作一直都在积极进行中。需要再次重申的是,在上合组织的正式文件中,没有规定对于这样或者那样的申请进行暂时性的观察工作。在上海合作组织宪章中,并没有规定答复此类申请的期限。

  建立“对话伙伴国”机制

  《21世纪》:在成员国和观察员国之外,建立新的“伙伴国机制”是本次峰会的重要讨论问题之一,请解释一下这个机制将如何运转?成为伙伴国的要求是什么?伙伴国和上合组织的关系如何界定?将进行哪些合作?

  努尔加利耶夫:在本次峰会建议成员国元首理事会批准的文件清单中,有一个文件就是《上合组织对话伙伴条例》,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如果赞成和支持本组织的原则,并且愿意与本组织建立合作关系,都可以成为本组织的对话伙伴。条例中对于伙伴是大国还是小国、是地区组织还是国际组织都没有任何限制。

  而对话伙伴国与上合组织的合作范围也将非常广泛,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这主要取决于提出申请的国家和组织表现出的兴趣和意愿。当然,在合作中,双方要建立非常清晰的合作模式,落实合作项目中所需承担的义务,包括在金融、财政方面所需要的支持。

  《21世纪》:没有任何界限是指,类如北约组织也可以成为上合组织的对话伙伴国么?

  努尔加利耶夫:上合组织的基本原则就在于反对所有倾向于建立区域性霸权的滑坡。我们认为任何企图建立像“冷战”时期地区分裂性联盟的想法都没有前景。上合组织不是一个军事——政治同盟,我们不断在强调,在组织中,所有与军事行动有关的努力和合作,都是针对解决地区间的恐怖主义、分离主义和极端势力的。所以对所有国际组织的合作都是开放的,只要这些合作有助于我们对三股势力的打击。

  上合组织和北约的直接联系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但是并不排除,在特定的领域,如军事合作领域中,如果双方的兴趣重合,尤其是在反恐、打击走私毒品和武器方面,我们当然可以合作。 记者 王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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