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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个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9日04:17  中国青年报

  这不是个案

  在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从事房地产与建筑法律事务的律师康华康看来,这两年来的房价大起大落,利益引发的买卖纠纷也日益攀升。

  深圳市民金先生也遭遇了这样的经历。他看好一套楼房后,立即和楼盘卖家签了合同。但当时房价行情一直上涨,楼盘卖家便说,房子的房产证还没有拿到,根本不能交易;如果现在交易,就是违法。看着房价上涨,楼盘卖家毁约的意图很明显,但是却没有办法制止。之后,金先生只好和楼盘卖家协商,最后多支付了2万元,才促成了交易。

  他分析说,很多楼盘卖家都懂得法律,经常利用买房者疏忽或者法律意识不强的弱点,在办理售楼手续的时候故意留一手,以待房价变化。

  楼盘卖家李先生在售楼时,房产证都没有拿到。2007年7月房价上涨的时候,他就以此交易违法为由毁约,之后,以每平方米2万元的价格出售了。与原来的价格相比,整整多出了30多万元。李先生得意洋洋地说,这是购楼者没有注意法律方面问题。否则,他也不会那么容易地多得那么多钱。

  康华康根据自己代理的房产纠纷案件总结,价格上涨,楼盘卖家就想法毁约;如果没有上涨,那么就成交。大致有这么几种情况——

  第一,楼盘卖家除了以夫妻一方在出售二手房时没有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为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或夫妻另一方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第二,所售房屋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尚未取得房地产证书,房屋买卖违反法律,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第三,买卖房屋时,为避税签署了“黑白合同”,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康华康说,在法律上,这些要求都是没有依据的。但楼盘卖家还是会为此毁约,等房价上涨后,再抛售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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