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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3日电 美国洛杉矶政府的产权交易文件显示,陈水扁家族的确在南加州拥有房产长达十年,吴淑珍表妹夫郭汉甫1日证实扁家曾在洛杉矶拥有房屋,他并在房屋过户给吴淑珍母亲及陈幸妤时担任公证员。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洛杉矶县政府产权交易文件显示,1994年12月8日,陈水扁和吴淑珍,由郭汉甫任公证员,签名将他们在钻石吧Bella Pine Dr.房屋产权,转让给吴淑珍的父母吴昆池和吴王霞。
次日,吴昆池和吴王霞在郭汉甫担任公证下,将原来两人共同拥有的这栋房产,转为吴王霞单独拥有。1996年11月21日,由郭任公证员,由吴王霞在洛杉矶签名,转让给陈幸妤。
这栋房子后来以47.5万美元(约新台币一千四百万元)的价格卖给来自台湾的张姓夫妇,但陈幸妤于2004年8月24日签署将产权转给张姓夫妇时,不是由陈幸妤本人签名,而是授权别人代她签名。
记者1日拨电话给郭汉甫询问此事,他表示,扁珍夫妇在洛杉矶购屋也不是什么大事情,在当时也是正当的事。但当记者继续追问郭汉甫,扁珍夫妇是否亲自前来洛杉矶处理买卖事宜,郭汉甫略微迟疑后答复,“有吧”,接着表示,感到很困扰,随后即挂断电话。媒体后续试图再与郭汉甫联系,郭汉甫以“无可奉告”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