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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警惕以境外公司驻华代表处名义实施融资诈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3日11:06   CCTV《第一时间》

  今年很多中小企业都出现了融资难题,一些人就利用这个时机对中小企业进行融资诈骗。记者昨天从公安部了解到, 最近一些地方就出现了以境外公司驻华代表处名义实施融资诈骗的事。

  这类融资诈骗主要步骤为:不法分子虚构境外公司或在境外注册离岸公司,然后设立驻华代表处,散布融资贷款信息 ,之后融资企业提交相关材料,代表处谎称进行资格审查,趁机收取“评估费”、“律师代理费”、“担保费”、“外方考察 费”等各种费用,最后代表出再寻找各种理由中断合作,如“目前国内的市场经济运作模式不能完全与国际接轨”、“中外会 计准则不完全一致”等,致使融资企业无法收回各种前期费用,从而达到骗取融资企业钱财的目的。警方提示,这类融资诈骗 犯罪运作方式极具欺骗性;代表处与中介机构形成诈骗链条;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投资者和中小企业要选择正规、合法的投 融资渠道;在遭遇类似可疑融资诈骗时,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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