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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超预算动用上年结余6343.3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5日13:43   国家审计署网站

  文化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文化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7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文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3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文化部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基本执行,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决定执行率达100%。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动用上年结余6343.35万元。

  文化部在编报本级2007年度预算时,编报动用上年行政事业类项目结余仅为5670万元,年内实际动用上年结余12 013.35万元,超预算6343.35万元。

  (二)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缓慢,资金闲置38 268.96万元。

  截至2007年底,文化部本级文化事业费专项结余38 268.96万元,涉及34个项目。其中,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保护等11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不足50%,结余资金占全部专项结余的57%。

  (三)挪用专项资金300万元。

  2007年,文化部将“文化部会议活动”专项资金300万元垫付了职工医药费用。

  (四)部本级及部分所属单位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支出1461.04万元。

  1.2007年,文化部在“部门机动费”专项资金中,列支应由自筹资金解决的津补贴100万元。

  2.2007年,所属市场发展中心在“全国网络文化市场计算机监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中,列支房屋租赁和后勤服务费用共计333.74万元。

  3.2007年,所属国家图书馆在“缩微专项”、“馆藏文献数字化及数字资源库建设工程”等专项资金中,列支基本支出1027.30万元。

  (五)所属国家图书馆将结余资金1285.87万元长期挂在往来账上。

  截至2007年底,国家图书馆将以前年度提取的人才发展基金、综合管理费等结余共计410.38万元挂在“应付账款”科目;在“其他应付款”科目长期核算所属公司返还的工资,年末累计结余323.55万元;将稿费结余、美元结汇结余等共计551.94万元长期挂在“应付账款”科目,未及时清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超预算动用上年结余的问题,要求将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缓慢资金闲置的问题,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挪用专项资金和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账目,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所属国家图书馆将结余资金长期挂往来账的问题,要求全面清理各种往来账款,调整有关账目,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文化部应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整编报预算,消化结余资金,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作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文化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文化部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纠正和整改,还举办了所属单位财务人员培训班,对各单位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和财务人员分别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截至2008年6月底,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对超预算动用上年结余的问题,在布置200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时,已明确要求各司局和所属单位要合理预测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数额,并在2009年预算中予以反映,以保证部门预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缓慢资金闲置的问题,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快项目执行进度:一是增加了预算执行计划报送、审批环节,要求各司局在年度预算下达后,制定预算执行计划,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项目;二是印发了相关通知,对各单位加快预算执行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对结余资金量较大的项目进行重点督促和监控。对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问题,已做了调账处理,将被挪用的专项资金归还,同时为保证离退休人员和机关干部医疗费的报销,已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实际情况,力争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对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支出的问题,正与财政部协商,争取尽快解决机关津补贴经费来源问题,所属市场发展中心和国家图书馆已调整了有关账目,归还了有关资金;对结余资金长期挂往来账的问题,国家图书馆进行了认真清理,拟将清理后的结余资金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文化部已进行了整改。

  卫生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卫生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7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卫生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7个二级预算单位及29个三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卫生部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制定了加强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等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逐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卫生部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决定执行率达100%。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预算4509万元未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

  卫生部在编报2007年度部门预算时,未将卫生大案要案查处及卫生综合执法监督等3个项目预算4509万元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

  (二)所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报项目预算不规范,造成项目资金结余1.44亿元。

  该中心在编制其一期工程建设项目2007年度预算时,在该项目以前年度资金结余较大的情况下,申请并获批得到当年项目预算资金6823万元,至2007年底全部结余;2006至2007年,该中心及其所属单位在该项目尚未完工的情况下,再次申请并获批得到本应在项目完工后申领的“新址搬迁开办费”等专项经费1.19亿元,2007年底,结余7633.65万元。2007年底,上述项目经费累计结余1.44亿元。

  (三)所属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未经批准调整项目预算370万元。

  2007年,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未经批准,分别在预算内调整出“生物医学与生命科学创新平台建设”和“音像传播材料制作设备升级改造”专项经费220万元和150万元,主要用于设立引进人才的“人才基金”和为所属企业购置高清摄像机、办公家具等资产。

  (四)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专项资金中扩大开支范围多付服务费270.13万元。

  2003至2007年,该中心未按服务合同关于“以实际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次支付服务费”的条款执行,扩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项经费开支范围,从该专项经费中支付缺考人员技术服务费270.13万元给合同单位。

  (五)所属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未经批准收取实践技能考试工本费121.68万元。

  2005至2007年,该中心未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批准,按每人1元的标准收取国家医学实践技能考试工本费121.68万元,用于弥补单位支出。

  (六)所属中华预防医学会会议费收支63.83万元未纳入本单位会计账内核算。

  2006年,该学会未将收取的第二届学术年会会议费收入63.83万元纳入学会财务部门核算,而直接用于支付会议费用。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预算未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的问题,要求卫生部今后按规定将项目预算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对所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报项目预算不规范,造成项目资金结余的问题,要求今后按要求规范项目预算申报;对所属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未经批准调整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按规定调整账目并追回相应的财政资金;对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专项资金中扩大开支范围多付服务费的问题,要求追回多付的财政资金;对所属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未经批准收取实践技能考试工本费的问题,要求暂停上述收费并商有关部门规范医学考试收费;对所属中华预防医学会会议费收支未纳入单位会计账内核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卫生部应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支出编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卫生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卫生部高度重视,已责成有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并多次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审计意见。对项目预算未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的问题,在编制2008年度预算时,已将有关项目预算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对所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报项目预算不规范,造成项目资金结余的问题,该中心已采取措施加快工程进度,并将进一步规范项目预算申报;对所属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未经批准调整项目预算的问题,有关单位已经按要求调整账目并追回相应的资金;对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专项资金中扩大开支范围多付服务费的问题,该中心已与有关公司协商一致,将从2008年应付的服务费中扣除以前年度多付的资金;对所属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未经批准收取实践技能考试工本费的问题,该中心已停止此收费,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进一步规范国家医学考试收费;对所属中华预防医学会会议费收支未纳入单位会计账内核算的问题,已责成该会今后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卫生部已进行了整改。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7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口计生委)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人口计生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11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人口计生委2007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以拨代支财政专项资金2554.34万元。

  2007年,人口计生委根据各业务司提出的计划,将13个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2554.34万元拨付到所属单位和其他有业务往来单位,并在“委托业务费”科目直接列支。

  (二)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2884.08万元,未及时清理。

  截至2007年底,人口计生委本级应收避孕药具经费2884.08万元,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已达10年以上。

  (三)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挪用财政专项资金519.09万元。

  2006至2007年,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挪用“60岁以下农村独生子女特困家庭抚助行动”项目资金519.09万元(其中2007年挪用254.7万元),主要用于新疆、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等地的“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项目周转金。

  (四)避孕药具经费4417.28万元结存于药具生产企业。

  药具发展中心2007年在年初尚有3702.35万元资金结存在药具生产企业的情况下,又向药具生产企业拨付避孕药具采购经费2299.50万元,而实际采购避孕药具总额为1584.57万元。到2007年底,结存在药具生产企业的药具经费总额为4417.28万元,比年初增加714.93万元。

  (五)所属药具发展中心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54万元。

  药具发展中心2007年共取得检测收入13万元、房租收入41万元,合计54万元,未纳入该中心预算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以拨代支财政专项资金的问题,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今后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核算项目支出;对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暂付款的清理力度,尽快收回暂付资金,防止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对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问题,要求该基金会将被挪用的财政专项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按规定用途管理和使用;对避孕药具经费结存于药具生产企业的问题,要求药具发展中心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清理,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对药具发展中心收入未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该中心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规定,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口计生委应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细化财政拨款项目管理制度,保证财政拨款项目从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到绩效评价全过程管理做到有章可循;人口计生委本级应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项目管理和项目预算管理,建立项目招投标制度和评估验收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人口计生委应加大对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所属单位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人口计生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在审计中,人口计生委多次听取审计情况通报,要求有关单位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逐条落实。目前,正在按审计决定对以拨代支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问题已采取措施进行清理;已要求有关单位采取措施追回被挪用的财政专项资金;已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对结存在企业的避孕药具经费的监管、将全部收支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人口计生委已进行了整改。

  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审计署对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200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3个直属企事业单位和15个分支机构。

  一、基本情况

  人民银行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总行本级和上海总部、9个分行(其中上海分行与上海总部合署办公)、2个营业管理部、20个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和5个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的预算组成。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预算管理制度:全部财务收支经财政部批准后,按收支净额纳入中央财政预算。

  审计结果表明,人民银行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3606.92万元。

  2007年,人民银行13个分支机构挤占公用经费、行政事业经费等,列支人员经费3606.92万元。如2007年,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在“差旅费”等科目列支人员补贴奖金共计584.05万元。

  (二)部分所属单位收支核算不实6489.71万元。

  2007年及以前年度,人民银行8个分支机构及8个直属企事业单位收支核算不实金额共计6489.71万元。如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2007年末将实际尚未发生的大型修缮费、电子设备购置费等行政事业类支出采取挂账的形式列支,金额共计448.95万元。

  (三)部分所属单位账外存放资金1458.79万元。

  2007年,人民银行2个分支机构及2个直属企事业单位将1458.79万元资金账外存放。如2007年,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北京印钞厂通过该厂技协,向该厂下属公司收取技术服务费500万元,用于向该厂职工发放补贴。上述收支及其余额均未在该厂财务会计账内反映。

  此外,人民银行部分分支机构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还存在违规经营以及对外投资、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的问题,要求商有关部门妥善解决有关人员经费的合法列支渠道;对部分所属单位收支核算不实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部分所属单位存在账外资金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将账外资金纳入账内管理;对违规经营以及对外投资、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民银行应认真清理各分支机构违规津补贴项目,规范正常津补贴资金来源及列支渠道;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确保各项财务收支核算的真实性合规性;督导所属企事业单位`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依法合规经营。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人民银行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认真纠正和整改。对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的问题,已进行认真清理,并与财政部等单位沟通;对部分所属单位收支核算不实的问题,相关分支机构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已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对部分所属单位存在账外资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账外资金并入账内核算管理;对违规经营以及对外投资、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制定了《关于加强当前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定,并开展对各级机构会计财务等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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