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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间,极富传奇色彩的安徽亳州人王效金,让偏居小镇一隅的古井酒厂,成为声名远播的国内酒业“大鳄”。
鼎盛时期,古井酒厂曾跻身中国酒业前三强。王效金也因此荣誉加身,先后担任亳州市委常委、市政协副主席等要职,也曾当选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安徽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被誉为中国“酒界第一人”。
然而,在行将退休前,时年59岁的王效金却意外落马。2008年7月24日,王效金在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两名法警手持微型冲锋枪,分别站在审判区的两个入口处,更为审判增添了紧张气氛。
长达14页的起诉书,勾勒出这位“酒界第一人”的另一面。经查,自1991年10月至2007年3月,王效金利用职务之便,在原材料采购、广告承揽、合股经营、企业收购等方面“慷公家之慨”,为他人谋取或承诺谋取利益,涉嫌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508万元、美元67.6942万元、港币5万元。
从“酒界第一人”到国企“监守自盗者”
——安徽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退休前落马
武长鹏张明/文图
白酒大王发“酒财”
在进入古井酒厂之前,王效金曾在亳州双沟区老王庄插队,并先后在亳州机械厂、亳州工业公司工作,是一个个性极为鲜明的人物。
1987年8月任原亳县古井酒厂厂长之后,王效金开始了辉煌人生。在他的带领下,古井酒厂一路高歌猛进:19 89——1996年,企业资产增长了18倍,利润增长了24倍。古井集团也由此成为国内知名大型企业,1999年,总资产已近百亿元。
不为外界所知的是,伴随着企业的壮大,王效金这位酒界“巨子”大发“酒财”。最典型的例子是,王效金和四川省某酒厂厂长李某长达16年的“合作友谊”,并让自身收获了66万元人民币以及引发争议的55万美元。
时光追溯到1991年下半年。当时,四川省某酒厂开始向古井酒厂供应浓香型散酒。为进一步打开古井市场并巩固与古井酒厂的业务关系,当年10月的一天,李某来到王效金的办公室,奉上5万元人民币,被其欣然笑纳。
从此,王效金一发不可收,从李某处收取越来越多的金钱。王效金投桃报李,不仅在购买散酒业务、货款支付等方面为李某大开“绿灯”,而且主动关照李某。
1999年3月,全国春季糖酒交易会在成都召开,王效金率团参加。交易会期间,王效金向李某透露古井集团即将转型生产酱香型白酒,并且只选定一家酱香型散酒供应商。李某当即表示希望成为古井集团酱香型散酒供应商。不久,李某的酒厂被定为古井集团酱香型散酒的惟一供应商。为了感谢王效金的关照,2000年春节前的一天,李某来到亳州,再次送给王效金20万元人民币。
值得一提的是,王效金在一次次收受贿赂的同时,也对李某较为提防。据了解,1997年上半年,因为担心私生活不检点的李某“口风不严”,王效金曾经“难得”地拒绝了李某送来的好处,由此引发了一次极富戏剧性的“变通”行动。
据检方指控,1998年5月份的一天,李某和王效金达成口头协议:根据李某酒厂向古井集团供应的散酒数量,按吨计提好处费给王效金。李某还同王效金约定:计提的好处费先放在李某处,王效金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时候拿走。考虑到王效金的儿子将来出国需要美金,李某提议将计提的好处费折算成美金,王效金表示同意。其后每年,李某都要将提成的具体数字告诉王效金,并数次提出要把钱给王效金。
据了解,从1998年到2006年12月,李某应该提给王效金的好处费共计55.19万美金。需要说明的是,该笔款项一直控制在李某手中,王效金从来没有“经手”一分一毫。其是否应纳入受贿范围,在庭审中引发了控辩双方的激烈争论。最终法庭如何定性,将对王效金量刑影响不小。
起诉书还载明,除李某以外,王效金还与多名古井经销商、代理商往来密切,对他们在古井酒供应、结账、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提供大力支持,并因此屡屡获得“好处”。
对此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公开报道曾宣称,王效金一直注重“弯下腰来做生意”,为主要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而且处处不失人格,不涉“好处”,以此融通工商感情。
各环节都“有利可图”
除白酒主业外,古井酒的包装材料采购、广告业务承揽,甚至房屋装修等每一个环节,都有行贿人为了感谢或者获得业务而向王效金行贿。时间从1991年10月持续到2007年3月间,而王效金无论是1万元还是数十万元都予以“笑纳 ”。
1997年初,时任深圳某印刷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的戴某通过关系找到王效金,想做古井酒的包装业务。在王效金的安排下,当年上半年,深圳某公司开始为古井集团提供高档酒包装盒。1998年上半年的一天,该公司董事长张某和业务经理戴某来到亳州市,送给王效金港币5万元表示“谢意”。
同年底的一天,为感谢王效金对公司印刷业务的支持,同时进一步扩大和古井集团的业务量,张某与戴某再次来到亳州,由戴某到古井集团王效金办公室奉上人民币20万元。
据悉,从1997年到2004年,在王效金的支持下,深圳某公司与古井集团的业务量总共达到1.2亿元。在每年招标订购包装物时,王效金都和下属打招呼,要求多采购深圳某公司的包装物,并及时支付货款。在此期间,王效金总计收受深圳某印刷公司董事长张某人民币60万元、港币5万元和美元l万元。
王效金众多受贿经历中,还有一宗与已经落马并获无期徒刑的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昭耀有关。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下半年,古井集团在建的古井大酒店装修工程拟对外招标。深圳某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某通过个体户沈某找到时任安徽省副省长的王昭耀。后者给王效金写了一封信,要求帮助承揽该工程。
当年下半年的一天,刘某、沈某带着王昭耀写给王效金的亲笔信,来到亳州市王效金的办公室,并送上人民币5万元。之后,王效金电话安排古井大酒店当时负责基建的负责人,让其在同等情况下给予深圳某装饰公司优先中标。
然而,深圳某装饰公司最终没有入围。得知该情况后,刘某与沈某又送给王效金人民币10万元,再次提出希望承建古井大酒店装修工程。当晚,王效金打电话给古井大酒店当时的基建负责人,要求想办法让刘某做古井大酒店装修工程。
经过一系列安排,刘某的公司最终承揽了古井大酒店部分装修工程,1997年4月,双方签订承包合同,工程造价 2200多万元人民币。之后,为了及时结算工程款,刘某和沈某再次到王效金办公室送上10万元人民币。在王效金的指示下,深圳某装饰公司如愿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