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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邱晓华复出看中国变化:犯罪官员也可获重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2日14:55  青年参考

  8月28日,一篇署名为“原国家统计局局长、现中海油高级研究员”的题为《掌控当前经济形势的政策建议》的文 章,“现身”经济观察报网站,随后为海内外媒体广泛转载。人民网亦证实,邱晓华于今年6月出狱,赴中海油总公司下属研 究机构任职,文章确出自邱之手笔。就此,媒体热议,网友各抒己见,见仁见智,掀起一阵不小的“邱晓华复出热”。

  2007年初,前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因涉上海社保案被查处,先被“双开”(开除党籍、公职),再以严重违纪 、受贿、重婚多罪并罚而入狱。当时邱案也曾占据媒体新闻焦点位置。在此后一年多时间里,邱晓华与类似落马贪官一样,从 公众视野中消失,再无一点音讯。可以断定,如果邱晓华继续“消失”下去,符合中国贪官命运之常态。正因为邱晓华复出, 具有了某种打破中国官场生态之常态的效应,舆论才将其再度推向风口浪尖。

  邱晓华复出,打破的是何种“常态”?透露出大陆什么样的新信息与变化?

  邱晓华复出,打破了大陆犯事官员“一朝双开,终生毁灭”的“潜规则”。众所周知,尽管大陆对服刑后的一般罪犯 有“给出路”与“助其重新融入社会”之政策,但对引起民愤的犯事高官,往往从“双开”之日始,就定其终身。出狱后再无 在重要部门重新发挥其聪明才智,并赢得社会承认的可能。

  这一常态的打破,积极意义是多方面的。

  首先,这符合法制社会精神。官员犯罪,法律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罪不至死、未被剥夺公民权利者,刑期后就应 该享有与他人一样的生存与发展机会。这样的社会才可能使罪人获得新生。随着中国法制不断健全,随着“公职”不再是中国 人生存的主流状态,邱晓华代表的这一变化是完全合乎逻辑和具有积极意义的。

  再者,就基本人权而论,当今大陆在认可“罪犯也是人”的同时,往往对“贪官也是人”这一立论心理准备不足。这 主要是由于当今贪官往往最为百姓所不齿之社会氛围决定的。这一点,从网友对邱晓华“从一名因违法乱纪而丢官且陷身囹圄 的污点人物,时间不久便陡然跃身令人艳羡的巨型国企高级研究员职位”想不通,可见一斑。换句话说,邱晓华如果复出于“ 不令人艳羡”的职位,问题就不存在了。这种想法实际上是想说贪官出狱后并未完全偿还其罪行所欠之“孽债”,所以其余生 只能享受部分或低级人权。这显然不符合人权之基本原则。

  如果说新近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法反腐,是对贪官渐趋严厉的话,邱晓华复出则折射出中国对“改造好”的贪 官趋于宽容。感受一下当今华夏大地认同的“人本主义”风气,就清楚这种变化,绝非偶然。“以人为本”中的“人”,不再 把人分为“三六九等”,应该是大写的“人”,决心为中国经济发展出谋划策的邱晓华们,理所当然,也在这个大写的“人” 之中。

  (::法国《欧洲时报》9月5日社论)(本版言论不代表本报观点,仅供参考。文章均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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