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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车限行方案揭秘:无效交通侵占公共资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7日08:12  法制日报

  北京公车限行方案参与制定者接受本报独家采访 回应公众关心问题

  新闻快读

  继上海市之后,北京市也“拿”公车“开刀”了。9月13日,北京市有关部门宣布:本市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

  在舆论有利有弊的评价声中,参与研究制定北京公车限行方案的权威交通运输法专家接受了法制日报独家采访,出台这一举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如何进行监管?是否会引发“购车浪潮”等公众关心的问题,一一得到回应。

  权威解读

  □最大亮点是限行真正意义上的公车

  □依道交法三十九条制定已充分论证

  □财政技术行政“三管齐下”确保执行

  本报记者 陈煜儒

  卢明启是北京某单位的小车司机,早晨6点,他要乘地铁到单位,从单位开车空驶到“领导”家,载着“领导”去某处开会,然后再把车空驶回单位,下午5点等“领导”开完会,再驾车空驶去接“领导”,并送回家,最后再开车空驶回单位。

  这虽不是卢明启每天必须的工作流程,却是最典型的“无效交通”的范例,在他驾车的7个环节中,只有两次属于“有效交通”———载领导开会和回家,而4个“空驶”则都属于“无效交通”。

  “无效交通”过分侵占公共交通资源,已成为政府和百姓的“眼中钉”。

  9月13日,北京市政府公布的最新一期政府公报称:本市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继不久前上海市有关部门宣布“本市各级公务车辆将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后,北京终于决定“拿”公车“开刀”了。

  负担沉重 公车管理成一大难题

  “北京市在制定这个方案的过程中,进行了充分的科学论证。”参与研究制定北京公车限行方案的交通运输法专家张柱庭教授9月16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北京市的公车限行方案一公布,便引发了公众的热烈讨论。有人说,公车限行,让“官”权清廉起来、节俭起来、顾忌起来、谨慎起来、约束起来,这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标志;也有人说,从全面长远的公车改革角度看,这样的公车限行方案,只是一个很局部、权宜性的措施,并未触及公车改革的根本。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国单公务用车一项,每年消耗费用至少在3000亿元以上,而公车的使用,也有“三分天下”的说法,即:三分之一归领导,三分之一归家属,三分之一归司机,公车的使用管理是各行政机关面临的一个大问题。

  公车的不合理消费已经成为各级财政支出的沉重负担。公车的大量存在,不仅不合理地消耗了大量的公共资源,而且造成一系列其他弊端。

   法律依据 道交法第三十九条

  “这次北京的公车限行,有五大好处:限制公共财政支出、有利于节能减排、减少交通拥堵、防止腐败、巩固奥运期间单双号限行的成果。”张柱庭直言,这次公车限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据北京市交通委副主任周正宇介绍,目前北京机动车保有量为329万辆。这里边有多少辆车属于公车?多少辆属于私车?没有准确的数字公布。

  有分析人士根据2006年11月中非论坛召开时的数据,对北京市的公车数量进行了估算。当时,北京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282万辆,其中私家车200万辆。按照这个比例,目前北京公车数量应当在100万辆左右。奥运会期间,中央机关封存50%的公车,北京市封存70%,两项合计,封存公车的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辆。

  某部一位司局级负责人向记者反映,他们司只有一辆公务车,几乎每周都需要用它运送机密文件,公车限行后,会对他们的工作有影响。

  张柱庭说,法律需要对普通公务车和特殊公务车进行严格界定。有些基层单位,科级干部都配有专车,这是违反国家关于领导干部配车规定的,这次公车限行方案的一个亮点就是,不符合公车标准的多余车辆,要被拍卖掉,对真正意义上的公车进行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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