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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们拣选了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8日15:51  南方人物周刊

  王书亚

  政治学家和法学家,他们会说,人有选择的自由,无论各人妻子,还是国家元首。心理学家、牧师或广告商,他们则 说,人永远不知自己该选什么。我们亲眼目睹,一个人选来选去,终究一塌糊涂。一个专制国家的丈夫说,我结了3次婚,全 都错了。一个民主国家的单身汉说,我选了7次总统,回回都后悔。什么是人权呢?就是一个专制国家的单身汉,说,给我一 次犯错的机会吧。什么是信仰呢?就是一个民主国家的丈夫,说,“不是我拣选了你,是你拣选了我。”

  2000年布什与戈尔的选票之争,不但算美国,也算全球宪政史上,离今天最近的一次伟大判例。不过哈佛著名的 法学教授德肖微茨,当年辛普森案的辩护人,也是戈尔阵营的律师,他一定不同意我的看法,我又多半辩不过他。2003年 ,他的畅销书《联邦最高法院如何劫持了2000年大选》出了中译本,强烈地抨击5名保守派大法官的职业操守。3年前, 伦奎斯特,这位经历了9朝总统的首席大法官去世。贺卫方兄撰文称他是古典保守主义法律精神的当代传人,再添一句,“时 间将证明伦奎斯特的伟大”。伦奎斯特一生的判决,无论在宗教上还是政治上,都是一以贯之的保守派。因为持守古道的基督 徒,一定是保守主义的,持守古典法律精神的传人,也一定是保守主义的。老实说,德肖微茨的书里充满了对保守主义的无知 。

  政法史上,凡伟大的多半是龌龊的。因为龌龊的人做龌龊的事,但伟大的宪法,确保了结局的伟大。8年后,HBO 特意在大选年拍这片子,把一切龌龊与伟大,都细细描述一遍。

  放片之前,我问学生,喜欢奥巴马还是麦凯恩,他们兴致盎然。问两党的差别,大家顾左右而言他。字幕翻译也糊涂 ,几次把Republican(共和主义的)译为民主。这一潜在认知,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对“选举”的看法。美国的 入籍考试有一道题问美国是什么国家。大陆的移民若没做功课,就天经地义地填上“民主国家”。

  可惜美国首先是一个“共和国”。就算试卷是奥巴马设计,美国在宪法上的基本品质,也只能是共和国。是的,重新 计票的诉求,挟着“民主的,太民主的”番号而来,却必须在“共和的,太共和的”堡垒下被阻止。

  影片理出了选票风波的五重线索。一是在佛州普选中布什只领先戈尔1784票,不足投票总数的0.3%,依佛州 法律,启动了强制性的机器重新计票。重计之后,差距更缩小到327票。戈尔阵营的核心,前国务卿沃伦·克里斯托弗,开 始不愿提起诉讼,讲了一番关于美国精神的话,意思是若我们死皮赖脸,还怎样让这个世界分享我们的价值观。几个幕僚出去 ,怪这个老家伙挡路。但327票的结果宣布后,沃伦也动了心,既然获胜大有盼头,为什么不挺身一博呢。

  二是佛州棕榈滩县的一些选民,对所谓蝴蝶选票的设计不满,他们签下宣誓书,说选票误导他们投给了自己不喜欢的 人。一小群人天天示威,要求重新投票。但这一诉求并无宪法支持,只是选票风波中被利用的噱头而已。三是风波中,有人发 现共和党人在佛州以技术手段剥夺了近两万与罪犯名字相似的选民的投票权。但这需要单独的漫长调查和诉讼长跑,也与眼下 的争夺无关。四是在重新计票中,发现没有邮戳、无法确定选举日的海外选票,到底算不算数。但这也是细微末节。要害还是 戈尔的律师提出的以手工替代机器重新计票的诉求。投票要打孔,很多年老的、体弱的、文化程度低的人(也多半会投给民主 党),没有将选票卡打穿。造成所谓“凹陷选票”,民主党人说,“投票卡不会自己凹下去”,“凹陷”代表了选民的意愿, 所以应该计入。共和党人说,唯有机器计票能给我们一个可能有错、但却是正当的结果。一旦人工重计,就等于打开潘多拉的 盒子,再也无法确切地知道每个候选人的得票数。

  这片子极有说服力地敦促我相信这一点。当上亿的人投票后,除了上帝,没有人知道最终的票数。人工计票一百次, 就有一百个结果。因为人们永远分门别类,锱铢必较,误差难以避免,民主又意味着对选民的智商、教育、体力乃至情绪的最 大包容,也就等于对误差的最大包容。换言之,一群“乌合之众”造成的误差,一定高过训练有素的团队。而联邦主义,又意 味着对地区差异的最大包容,所以联邦制下的误差率,也一定高过中央集权制。因此也涉及州权。从选票的设计、机器的牌子 ,到选票上的民意传递的确定性,到底由各州各地自己认定呢,还是全国统一标准?在这点上,与德肖微茨的批评相反,伦奎 斯特的大法官生涯里,从未偏离持守州权的立场。

  所以5名保守派大法官,作了21世纪第一个伟大判例,否决了戈尔的重计诉求,不是以“共和党”的名义,是以“ 共和主义”的名义,结束了36天的大选风波。

  其实共和的意思,就是请勿哄抬“选举”的形而上含义。克尔凯郭尔说,上帝给了人在一切处境下的选择自由。审美 是一种直接性选择,伦理是一种反思性选择。可惜这两种境地,都是自由地选择不自由。唯有宗教性的选择,有可能胜过处境 。但问题是,彼岸的永恒幸福,怎么可能进入此岸的选择之中呢?换成政法的语言,就是永恒的正确和公义,怎么可能进入政 治法律体系下的任何选择之中呢?

  克尔凯郭尔的话是对“程序正义”最好的哲学解读。《旧约》中说“审判是属乎神的”。我们渴望投票,是渴望犯错 的机会,不是渴望投票可以产生真理。我们渴望选举,但又知道真正的选择,高过我们的选择。就如耶稣说,“不是你们拣选 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这话足以气死一个人,也可以救活一个人。

  JayRoach 《选票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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