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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9月17日,魏文华被殴打致死案二审开庭。他因拍摄天门城管粗暴执法遭遇殴打。
比案情更严重的是,湖北天门城管暴力执法成为工作常态。当地一城管曾对警方说,原局长开会明确要求以“粗暴对野蛮”。
天门市委书记别必雄承认其原因是城管个人素质不高,且要面对多年市容差、行风评比垫底等积弊。
2007年上任的城管局长急于扭转局面,催生出了这朵城管“恶之花”。
对不服从管理的人拳打脚踢。用齐正军局长的话说,是‘用粗暴对野蛮’。我们平时执法带队的领导要么带头动手打人。要么发号施令,我们动手。
———城管队员胡文学在天门警方询问笔录中说。
9月17日,熊巍、鄢志明、胡落红在二审开庭时依然不承认他们打死了魏文华。
虽然此前他们曾向警方详细供认殴打经过,包括打了几拳,打了多长时间。但在一审和二审法庭上,他们均称受到“诱供”、“威吓”,于是翻供。
魏文华,湖北天门市水利局水利建筑公司经理,因用手机拍摄城管队员殴打村民的现场,而被二十余人持续殴打5分钟,后不治身亡。
今年8月22日,天门城管打人案一审开庭。潜江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孙代榜、熊巍、鄢志明、胡落红四人集体诉讼。
他们此前的身份分别是,天门市城管局纪检组长、天门市环卫局局长、天门市城管局城南执法大队长和城北执法大队长。
同时死者家属除了向上述四人提起民事赔偿外,还向天门原城管局长齐正军提请民事诉讼。
事发后,齐正军被免去城管局局长和天门市政府副秘书长的职务。
这已是天门市5年内免去的第3任城管局长。
“城管工作就是要打”
熊巍涉嫌和他人一同将拍摄城管暴力执法的魏文华殴打致死,他接受警方询问时说,局长开会常强调暴力执法
8月22日上午8时孙代榜、熊巍、鄢志明、胡落红被带上法庭。公诉机关宣读起诉理由。
1月7日下午,孙代榜带领城管到天门湾坝村垃圾场。当地村民因担心环境污染而阻止垃圾车卸载。随后鄢志明和胡落红又领数十名城管,来增援。
冲突中,孙代榜看见魏文华用手机拍摄现场,令人抢夺手机。二十余城管上前抢夺、并殴打。经鉴定,魏文华的死亡原因是外伤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
在事后调查中,天门警方询问胡落红:
“你听到的是抢手机的指令,实施的却是殴打行为,你如何解释?”
“我们平时执法,遇到这样用手机拍照的事,现场指挥者说去把手机抢回来,意思是去用武力、暴力把手机抢来。因为别人不可能自己把手机给我们,都是要发生殴打的。”
警方的讯问笔录上显示,城管范振红向警方承认,“孙代榜要我们去抢手机,对方不给,肯定要打人。”“局领导在会上明确说了,出去就要搞赢,搞不赢要我们不要回去,搞伤了领导摆平,搞死了领导负责。”
记者还在警方的讯问笔录上看到,对于刑警同样的问题,身为天门市环卫局局长的熊巍说,“以前都是这样,对于不配合的就要打,而且有时开例会都是这个意思,城管工作就是要打,领导老是这样强调。”
8月22日庭审中,律师问熊巍,“你说的这个领导究竟是谁?”
熊巍回答,“是局长齐正军。”
随后,熊巍否认了自己参与打人的事实。他说,自己和魏文华没有任何身体接触,笔录中的供认是因为天门警方曾应允他,若招供可将他从所关押的异地看守所转移到天门市看守所;并被告知有人见到他打人且已招供。
熊巍认为自己受到“诱供”和“威吓”。此后鄢志明、胡落红皆以相同理由翻供。而孙代榜自始至终未承认参与殴打。
9月17日,二审法庭上,熊巍等人依旧声称受到“诱供”。公诉机关出示了对警员的调查证据,指出没有证据显示警员有刑讯逼供和诱供的行为。
作为被告人鄢志明的辩护律师,天门市鹰之歌律师事务所律师史志强指出,参与欧打魏文华的有二十六人之多,而起诉书只是将鄢志明等4人列为被告追究刑责,显然有让这四人“背黑锅”为其他人顶罪的味道。
“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应对受害人魏文华死亡事件承担主要责任。”史志强还向法庭陈述,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在2001年7月1日执行的《湖北省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第36条规定,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指使或授意承办人故意或过失执法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该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承办人承担次要责任。
“受害人魏文华是无辜的,被告鄢志明等也是无奈的。”史志强说。
而在一审和二审开庭时,被告人天门原城管局长齐正军均未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