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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辉为求保命主动交代罪行并退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06日10:40  法制与新闻

  “要命工程”,受贿贪官不敢大意

  在任堤岸公司董事长期间,张建辉对包工头态度的凶悍是出了名的,在工地上,常常可以听到外表斯文的他,因为发现工程中的一点瑕疵,便对包工头们破口大骂。这也让包工头们十分不解,送了那么多钱给他,他怎么一点也不“领情”?

  “凶”的背后,是张建辉十分复杂的心理。

  张建辉是一名专家型领导干部,有着扎实的工程建设专业知识,又有多年在基层积累起来的施工经验,因而在施工检查中,一些小问题都很容易被他发现。

  南宁市堤路园工程,其防御洪患的功能决定了它是一项惠及全市百姓的民心工程。作为水利专家的张建辉深知其中重要意义,他不敢因为收了好处就任由包工头们敷衍了事,甚至搞出“豆腐渣”工程来。

  向张建辉行贿的20多名包工头多为个体承建商,他们并不具备工程所要求的施工资质。为了能捞到工程,他们都是挂靠在某一个具备国家要求的施工资质、技术力量也雄厚的工程单位旗下。熟悉工程建设行业的张建辉,完全了解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现象。因此,他虽收了他们的钱财,让他们进了施工队伍行列,可是他不敢对他们有丝毫的大意,所以,他仍然要以“凶”的面目出现在包工头们面前,通过这种方式来威慑包工头,让他们对自己心生敬畏,在施工过程中不敢胡来。

  也许,这是一种不幸中的万幸。

  还有一个“万幸”需要提一下。张建辉的受贿过程中,从始至终都是他“个人行为”,并未把家人拉下水。人们常言,贪官的背后都有一个贪婪的妻子。然而,张建辉却不让妻子知道自己受贿,他知道本分的妻子肯定反对他这样做的,因而他收取钱财时都不跟妻子说,更不叫妻子“代收”,收钱的地点都不是在家里,而是酒店的包厢或小轿车上。

  案发后,纪检机关和检察机关从张建辉身上查缴其使用假身份证“张立平”办理的银行账户达64个,内有存款本金 3400多万元。同时纪检机关和检察机关也了解到,张建辉的妻子仅有个人存款19万元。

  同在水利单位工作的张建辉的妻子,当然不可能一点都未发觉丈夫的不法行为,她不知多少次,苦口婆心地劝他少跟那些老板打成一片,当一个好官、清官,以专业立足于世,不要等同于官场上的一般混混。然而在巨大利益面前,张建辉迷失了自己。最终导致夫妻分道扬镳,各奔东西。

  渴望保命,全部家财交出来

  “潜规则”让张建辉索贿起来肆无忌惮,疯狂至极,党纪国法皆抛于脑后。张建辉没有料到,最终让他东窗事发的,还是“潜规则”中的“哥儿们”。

  2007年初,曾经向张建辉行贿的一个包工头,在外地涉嫌违法犯罪被抓获,在司法机关依法对他进行审查时,为了立功,他将张建辉受贿的事实供了出来。张建辉由此栽倒。

  纪检机关对其实行“双规”后,张建辉深知自己受贿行为的严重性。如何保住脑袋成了归案后的张建辉绞尽脑汁思考的事,此时,万贯钱财已成累赘。为此,在纪检人员面前,他十分干脆地倒出了全部犯罪事实,包括纪检人员已掌握的,没有掌握的。还主动退出赃款,一下子就交出了56本存折给纪检人员,金额达3076万元;在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后,他又交出了8本存折,金额303万元。这样,他基本上将手中现金财产交了出来。

  除了主动交代罪行和退赃,他也期望能够通过少认定些受贿金额来减少一些罪责。比如,在讯问中,针对一笔收受4 名包工头共约83万元人民币现金的行为,尽管这点钱在他的涉案总额中只是个零头,他仍极力辩解,这属私人间的友情赠与,其既未接受送钱人的请托,也未为他们谋取利益,主张不应认定为受贿;又比如,在检察官和他核对受贿数额时,他会为一二十万元赃款的数字差异陡然神态激动。

  关进监牢后,张建辉像变了一个人,或说恢复了他“专家”、“学者”的面目,他常常会向看守人员提出要求,找些书给他看,而且指明要借阅有关历史和人物传记方面的书籍。他想通过读书来调整自己,更期望通过对比传记人物的经历,来检讨自己人生坐标迷失的轨迹。

  走进高墙的张建辉,也开始想念自己的家。他不止一次地对看守人员说,他感受到了家庭和家人对于生命的重要,他感受到自己是多么对不起妻子。他不止一次提出要求会见妻子,想当面向她道歉,以求得谅解。为有利于促使张建辉悔罪,检察官多次同意了他的要求。但在后来的会面中,妻子已不肯原谅他——他的忏悔太晚了。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张建辉被他人检举揭发后,主动如实交代其全部受贿犯罪事实,坦白认罪态度好,并主动积极退出全部犯罪所得,确有悔罪表现,另在羁押期间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决定判决张建辉死刑,缓期2年执行。

  化解“行规”,保工程建设领域清廉

  一个处级干部,而且还是极有口碑的专家型领导干部,在短短几年时间内,非法收入竟多达3100多万元,令人触目惊心。这起案件让人看到:在国家投资的大型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开展反腐工作,仅加强对管理层的外部监督预防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深入工程项目内部,在工程造价上严格把关,从源头上减少或铲除滋生行贿受贿行为的土壤。

  张建辉3100多万元受贿资金,基本上是在管理工程建设中,由多个包工头行贿所得。这里一个最基本的前提是,包工头向张建辉行贿的资金再多,也没有得到工程以后赚取的利润多,因为工程的“回报”实在太高了,有人称:一项国家投入的市政方面的路、桥工程,基本上是“三三制”,即:总投资的三分之一用在打点关系上,三分之一用在工程上,其余的三分之一就是利润了。“暴利”成为工程建设行业“潜规则”盛行和腐败案多发的主因。

  市政工程项目预算中如此大的利润率,不仅给施工企业行贿提供了条件,管理这些工程的国家工作人员也对这些工程畸高的利润心知肚明。从这个角度看,一些市政工程高额利润的诱惑,也容易使一些管理人员的心理产生扭曲。

  工程建设利润高,其形成的原因,从技术层面看,是定额标准不完善,一个项目,到底造价是多少才更科学更合理,没有形成科学的机制进行确定,以致产生虚高价格;从管理层面看,主要是招标阶段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出现管理部门、投标单位互相勾结的违规行为。定额是工程预算的价格依据,招投标是对工程价格的市场调节。这两个环节中任何一个出现问题,都会推高价格。

  因此,遏制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不仅要抓监管层面,也要抓“技术”层面,首先从价格形成机制抓起,合理确定工程定额标准,把市政工程的利润率控制在一个合理水平,使承建者获利相对合理,失去“潜规则”诱因;另外,招投标的过程、工程监督和验收、结算等在法定的范围内公开、透明,使一项工程的价格形成体系,既接受专业部门的监督,又接受社会的监督,从而最大限度减少诱发腐败的人为操作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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