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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7日电 台湾检方特侦组在陈水扁办公室查扣到十一箱和台“国安局”有关文件中,发现除“国安”日报等公文书外,还包括现任“国安局长”蔡朝明亲笔拟稿、盖印私章的“国安”情报。检方质疑,蔡朝明私下向陈水扁通报公务机密,未依正常公文流程,也没留下文号等记录,心态和作法恐和叶盛茂一样,都是向陈水扁个人表忠诚。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对于陈水扁带走“国安”日报等文件是否违法,蔡朝明6日在台“立法院”答询时说,“国安”日报和“国安”周报包括各单位所有的研究项目、专报和重大情资,“当然是情报文件”,陈水扁“带回没缴回,就算违法。”
但检方却查出,蔡朝明疑似知法犯法,在担任陈水扁主政时期“国安局长”时,也曾亲笔拟稿、未循正常公文流程向陈水扁通报“国安”机密,这份文件已在扁办被搜出。
特侦组将待机要费等案告一段落后,另案侦办蔡朝明是否涉及泄密。对此,台“国安局”表示说,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不便表示意见。
据了解,这份在2004年3月前制作的文件上,没有文号、也没有其他“国安局”官员的官职章,只有蔡朝明盖印私章,检方不愿具体说明蔡朝明向陈水扁通报事项的内容。专案小组透露,除蔡朝明及叶盛茂私下向陈水扁通报公务机密外,其他包括“军情局”、“外交部”及部分“驻外使节”也有类似情况,甚至陈水扁卸任后,都还有高官向陈水扁通报特侦组仍在调查的侦查机密,显示至今仍有官员对陈水扁非常“死忠”。
特侦组指出,从检方上月分别在陈水扁及叶盛茂的相关处所,搜出巩案洗钱情资及SOGO礼券、台开内线交易等重大弊案笔录传真、公文正本或复印件,可知扁、叶对经手机密事项,都有保留书面纪录的习惯。
检方表示,陈水扁搜集相关文件的目的,据说是为写回忆录,但两人可能都没料到,这些机密文件竟成卸任后遭法办的关键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