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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盛大林
上海市最新公布的一份关于节能降耗的《通知》中的规定,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 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倡导单位和个人公务出行选乘公共交通工具。
北京是否长期实行单双号限行的争论未了,上海已经实行公务车每周少开一天的新规了。一个是每周停开3.5天, 一个是每周少开1天,虽然数量有别,但都是一种“排号轮休”。实际上,自9月1日起,山东就开始实行每周少开一天的制 度了。
政府限制自己的车辆出行,是一种自我管理的行为。但“排号轮休”意味着机动车的使用价值打了折扣,这就带来了 资源浪费的问题。
买了那么多车,却不充分利用,虽然节约了油气资源,却浪费了汽车资源。如果每周少开一天不影响公务的正常进行 ,那就说明政府并不需要那么多车辆。果真如此,那么政府最应该采取的措施不是规定公务车每周少开一天,而是拍卖掉多余 的公车,并且严格限制甚至停止购置新的公车。如果一边“排号轮休”一边不断购置新车,那岂不是自我“对冲”吗?
更重要的是,公车每周少开一天的规定究竟能否落实呢?公众无法辨别哪些车是公车,监督自然无从谈起;纪检监察 机关也不太可能派人每天跟踪调查,因为涉及的单位太多、车辆也太多,即使是抽查,也只能是一小部分,成本也太高。除此 之外,只能靠自觉了。可是,各单位会那么自觉吗?公车私用屡禁不止,购超标车愈演愈烈,连双休日公车都停不下来,工作 日里少开有可能吗?如果各部门的领导和干部都有那么高的自觉性,那什么问题都好办了,还用得着三令五申地通知这要求那 吗?《通知》之后的执行问题,才是我们更需要关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