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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地区1500万户宅基地闲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09日10:12  中国新闻网
  贾生华分析说,这一改革举措,或许可以解决下一阶段发展面临的很多问题。

  首先,可以解决城乡发展不均衡的问题。让土地非农化的升值收益更多地留给农村,填平城乡发展的鸿沟。

  第二,宅基地的流通,促进土地集约利用、资源合理配置。从当下的情况看,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富裕起来的农民都到城市买房居住,乡村大批宅基地和房子闲置。据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统计,2005年东部地区有5%至10%的农民在城市里购房,大约有1500万户宅基地处于闲置、空巢状态,浪费严重。目前杭州等地出现了用全产权“农民公寓”换取农民宅基地的做法,就是从这个角度出发的一种有益探索。欧美一些国家的房地产,存在永久产权的私有地产和99年租期的原住民地产两种性质的产品。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上,不妨考虑也容许存在两种土地性质的商品房,一种是国有土地的商品房,一种是宅基地演变而来的集体土地商品房。

  第三,农民成为地产的实际拥有者,城市住宅升值创富效应惠及农村,大幅度增加农民个人的财富与购买力,消费愿望和消费能力都将大大增强,八亿农民可以构成拉动内需的巨大动力。

  第四,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城市居民已经体现出有产者的效应,而农民工却还是一无所有。通过这种土地制度的改革,农民工成为有产者,其财富效应还会随着城市化的进程而成正比扩大。农民工进城创业的基础得到强化,违法犯罪涉及的成本也大大提高。有利于农民工加速“市民化”,也有利于降低犯罪率、维护社会平安稳定,解决城乡人口流动带来的诸多社会问题。

  第五,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经济基础。农村房地产进入市场,就可以和城市房产开发一样,政府发挥管理职能,通过制度安排,统一规划,留出一部分增值收益用作乡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第六,解决高房价高地价带来的诸多问题。村集体和地方政府一样成为供地主体后,集体用地在统一规划下,总量控制,有序入市,形成多元化供地的局面,在竞争中可以平抑地价。目前已经存在的“高地价”现象则可以化弊端为优势,成为撬动农村土地市场的杠杆,利用市场力量,打通城乡隔阂,解决流动性过剩,消弥地价、房价上涨过快带来的问题。

  他同时指出,这一改革举措要切实付诸实施,需要突破两个可能会出现的认识上的问题:

  第一, 政府征用土地面积和土地收益一开始可能都会有所减少,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利益受损,改革可能会遭遇反对。但是从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这一战略意义考虑,局部利益不足为凭。而且农民提高消费能力后,城市房产市场以及其他的消费产品市场都将由于八亿农民的加入而获益非浅,现有的土地市场利益群体从长远来看会有更大的收益。

  第二, 会引发“乱占耕地”的担忧。实际上,只要政府加强规划和管制,做到总量控制,完全可以做到只允许农村建设用地、宅基地进入市场,而不影响耕地。事实上,我国市场经济的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政府在市场中具有非常强势的地位和管控能力。所以如果地方政府象现在这样当“运动员”,直接担当“卖地生财”第一环节的经济组织角色,在市场中争利,违法占地现象将屡禁不止。而如果地方政府摆脱利益关系,只当“裁判员”,将其“强势作用”发挥到监管环节,完全可以控制住村集体土地出让的各个环节,做到规范有序,严格监督土地收益的使用,有可能比现在更好地保护耕地。据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在湖北调研获得的数字,2001到2006年,湖北全省宅基地才增长1%至2%的面积。足以说明政府监管之下,宅基地可以控制到这么严格,更不用说耕地保护了。(方益波)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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