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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土地“联建”巧用农民宅基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7日15:17   CCTV《第一时间》

  继续来关注我们栏目土地流转新探索的报道。在四川灾后重建中,成都市率先推出了一种“联建”政策,城市居民可 以到农村和农民联合建房。这项政策既解决了农民重建的资金问题,还为他们今后家庭增收开创了一条新路。

  在受灾比较严重的都江堰大观镇,公路两旁经常可以看到写着“联建”的招牌和一座座正在施工的小洋楼,所谓联建 ,就是符合规划原址重建和集中自建的受灾农户,可用自家的宅基地,吸引社会资金联合建房。成都市建委村镇建设处处长李 世庆:依据物权法农民宅基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所有权是农民的,房屋的使用权农民可以让度出去,通过使用权交换投资。

  联建不仅解决了受灾农户缺乏重建资金的问题,而且还使村民拥有了一定的经营性资产,为今后家庭增收创造了机会 。在都江堰的茶坪村,有三分之一的农户已经找到了投资人,而且不少联建房很快就能入住了。投资人在出资建房后,将租得 除农民自住部分以外的其他房屋的使用权,用于商业经营。租期一般为70年。而农户还可以通过为投资人打工的方式取得一 些额外的收入。成都某建筑公司总经理贺国伟:我这个酒店建起来以后他们有劳动力的还可以在我那里面打工,创造一些经济 收入

  第一关注:土地流转新探索成都市建委:联建房不是小产权房

  根据我国的土地法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只能供农民使用,城镇居民不允许在农民的宅基地上建房。因此有不少人担心 ,这些联建房会不会变成新的“小产权”房,对此成都市主管部门表示,联建政策不会留下任何“后遗症”。

  目前联建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单户联建,一种是多户共同联建。前者房屋所有权归农户所有,由政府确权发证。 投资方只享有除农民自住部分以外的房屋使用权,重建投资就相当于租金,联建协议由公证部门公证。后一种,则先由村集体 对农户的宅基地进行统一整理,留足农民自住的,其余转为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是可以流转的。投资人和村 集体签订流转协议,收益用于为农民建房。这样以来就从根本上杜绝了“小产权”房的问题。成都市建委村镇建设处处长李世 庆:小产权实际上是没产权一般来说小产权房都没报件,都是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我们这个联建第一是符合规划,第二它用 地是合法的,第三它建设是按照正规程序办理报件的,也就是联建的房屋它可以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不再是小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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