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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清寺,交警劝导员正在对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进行警告劝导记者 龙在全 摄
10月11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于轻微交通违法,交警应纠正违法并口头警告后放行,为此,市交警总队已在主城区各直属支队建立起由交警组成的劝导队,从今日起每天将在主城区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警告劝导。
试行两小时50辆车免受罚
昨日上午,从10点开始,支队分别在上清寺中山四路、解放碑上青年路口、大坪马家堡3地设点,各派出3名交警组成劝导队,劝导乱停乱放、未按规定粘贴年审标志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来到中山四路看到,上清寺交警大队的交警佩戴着标有“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员”的袖标,将一辆牌照为渝AE10××的白色宝马轿车拦下。原来,该车未粘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同志,你未按规定粘贴年审标志,应粘贴在车窗右上角。”随后,交警对驾驶员进行了口头教育,但没有罚款。经过教育,驾驶员当即表示会在第一时间将其按规定粘贴上。
在解放碑劝导点,据解放碑大队巫副大队长称,截至中午12点,他们已经查获近50辆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但都是采取口头警告处理,并没有罚款。
劝导制将在全市推广
据了解,目前交警总队已在主城区每个直属交警支队建立这样的劝导队,设置交警劝导员巡逻纠违,记录轻微交通违法,宣传教育后放行,并送上安全提示卡,今后还将在全市各区县推广这种做法。
但如果遇到经教育后仍不听从警告并及时纠正者,交警仍会按规定扣分并进行罚款。
记者 邱竹 实习生 王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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