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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种轻微交通违法 听劝导可免处罚(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0日02:36  华龙网-重庆商报

  

7种轻微交通违法听劝导可免处罚(2)

  昨日,上清寺,交警劝导员对违法驾驶员进行口头警告记者 龙在全 摄

  七种交通违法可警告后放行

  “对轻微交通违法免于处罚,是为了起到教育作用。”据交警总队总队长陈洪刚称,根据公安部《意见》的规定,对七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纠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后放行。

  1 本市以外的驾驶员驾驶外地机动车,因不熟悉道路情况而违反禁止通行标志;

  2 机动车进出路口时单边轮胎压标线,未影响其它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

  3 机动车靠右侧临时停车,未影响其它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的,且驾驶人在驾驶室经教育后立即驶离;

  4 除机动车行驶证被暂扣外,机动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但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查证属实的;

  5 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的;

  6 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物品;

  7 其他不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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