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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可应对金融危机
新京报:目前国际社会面临金融危机,这是否会给农村改革带来困难?
段应碧:我的看法刚好相反,农村经济发展是有效应对金融危机的方法,要维持经济的势头就要扩大内需。我记得上次亚洲金融危机,中央财政只有9000多个亿,但是第一期国债就发行了1500亿,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进行基本建设来拉动内需,事实证明效果很好。现在我们的财政收入超过4万亿,完全有这个力量从农村启动下一轮改革和建设。
解读之政府转型
政府无需退出征地谈判
徐祥临表示,三中全会后农村改革,最迫切的是财政问题
●对话人物:徐祥临
●身份:中央党校三农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
政策基石 双层经营体制并未改变
新京报:《决定》中体现出来的政策特别是土地政策走向,是否和之前各界的揣测有很大差异?
徐祥临:之前大家太过度关注“第三次土改”这样的概念。但是从《决定》来看很清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没有改变,这是农村政策的基石,这意味着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是在反复强调,和之前一些学者揣测的所谓“土地私有化”是完全不同的。
新京报:在你看来,《决定》最大的突破在哪?
徐祥临:《决定》最主要的精神是把科学发展观在三农问题上落到实处,它的核心在于“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比如《决定》里提到要理顺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这就意味着现在的价格机制不合理,说明了中央的态度。
体现方式 农民参与非公益性项目
新京报:让农民分享改革成果,在土地上是怎样体现的?
徐祥临:土地政策这次只是进行了微调,最大的突破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方面,农民可以参与开发经营。我们知道现在土地一级市场是被政府垄断的,但是农村建设用地属于集体所有,和城市建设用地的产权关系是不同的,因此这种模式有待商榷。
新京报:现在这种新模式的特点在什么地方?
徐祥临:一个是非常强调土地用途要符合规划,这是个老规定,但是实事求是地说,现在在土地的使用中对于规划是很不严肃,不按照规划办事的情况非常多。
因此这次提到的是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经营性用地要农民集体和开发商来进行谈判,这个是完全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因为既然是经营性用地,就应该考虑到这里面有各种利益主体,农民就是很重要的一个,你在别人的土地上进行开发,怎么可能不让人按照市场原则获利?
政府角色 征地时政府起指导作用
新京报:《决定》里提到政府应当逐步退出非公益性征地,应该怎样操作?
徐祥临:经营性用地的谈判,应当是以村集体为单位,和用地者自己谈判价格,但是我不认为地方政府应当完全退出,更好的模式进行转型。
以往地方政府给外界的印象一直是替开发商征地,现在是否可以变成替农民卖地?因为农民或者村集体对于市场规则不一定熟悉,政府可以给予指导,有利于他们权益的保护。政府转型的关键在于重工轻农、重商轻农的思想要得以转变。
新京报:三中全会后进行农村改革,最迫切的需要是什么?
徐祥临:我想最迫切的还是财政问题。因为这代表能否扩大投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每年年中编订财政预算的时候,各个部委各个地方可能都在要钱,到底能不能把财政往农村倾斜,这需要中央真正有决心。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李静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