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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实物配租三种方式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0日04:13  东方早报

   廉租之后:定期检查

  不再符合条件者要退出

  据悉,为体现实物配租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徐汇区房地局设立了一整套工作程序予以保障。

  主要包括:受理廉租对象的申请后,由街道(镇)和区住房保障机构实行两级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家庭的基本信息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申请家庭的轮候选房顺序号码,并由公证机关对摇号过程进行公证;摇号结果将通过市、区房地资源系统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告,对公告反馈信息进行审查后,再进行实际配租。

  实物配租实施后,要进行定期检查,对不再符合条件和违反有关规定的家庭,将采取经济、司法等有关措施,解除合同,退出配租的住房。

  在做好首批试点之后,全市将推广廉租房实物配租新做法。

   实物配租三种方式

  此次徐汇区实物配租试点采取三种配租方式:

  ●增租住房:

  指符合有关条件的申请家庭,可以保留原有住房,并同时承租住房保障机构新提供的实物配租住房。(较适合4人以上家庭,一家4口挤在一间小房里,再增租一间比较可行。)

  ●套租住房:

  指符合有关条件的申请家庭,按有关规定应将原住房腾空,交给住房保障机构按市场价代理经租,提供给其他廉租户租赁使用,申请家庭承租住房保障机构新提供的实物配租住房。(适合3人或3人以下的家庭。把小屋腾空后交给主管部门将小屋租出去,同时再由主管部门根据条件套出一间比较大的房子。)

  ●套购租赁住房:

  指符合有关条件的申请家庭,自愿将原住房以市场价出售,住房保障机构可以优先收购;申请家庭可以用售房款购买住房保障机构新提供的实物配租住房的全部或部分产权,并可按有关规定租赁未购买产权部分的实物配租住房。(适合3人以下有住房的家庭,如果一家两口人,一间10平方米的房子按照市场评估价卖给主管部门,再从主管部门买进相对较大的限价的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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