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最高检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6日12:48  中国新闻网

  探索开展对死刑复核的法律监督。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认真做好审查省级检察院报送备案的死刑案件、受理死刑案件申诉、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等工作,依法提出监督意见,保证死刑案件质量。

  (四)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裁决的监督,依法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问题。针对一些地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比较突出的情况,检察机关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裁决的监督,共对人民法院不当的减刑、假释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提出纠正意见1074件。2004年5月至2005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2002年以后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和检查,发现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和决定保外就医不当以及办案存在瑕疵的案件2078件。检察机关对这些案件均依法提出监督意见并配合人民法院进行纠正。针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往往发生在一些身份特殊的罪犯身上的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从2005年开始,部署一些地方检察机关探索开展对职务犯罪罪犯、涉黑涉恶涉毒罪犯等“九类人员”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监督,取得良好效果。

  (五)依法办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刑事申诉案件,维护当事人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坚持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积极畅通申诉受理渠道,努力缓解申诉难的问题。2003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每年组织开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专项工作,并把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多次上访案件作为重点之一,共立案复查9337件,决定抗诉611件。为维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2003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服刑人员申诉专项清理工作,共复查申诉案件2411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68件,提出纠正违法意见91件。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中,注意把强化法律监督与化解矛盾纠纷结合起来,对申诉理由不成立的,耐心细致地做好释法说理等工作;对申诉人因长期上访和被害人因无法获得犯罪分子经济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积极协调有关方面给予救助,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六)严肃查办刑事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维护司法廉洁和公正。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的要求,加大查办司法人员贪赃枉法、

  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纯洁司法队伍,促进司法廉洁。坚持把加强诉讼监督与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结合起来,健全检察机关内部

  分工和协作机制,提高发现和查处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的能力。2003年至2007年,共依法查办刑事审判环节涉嫌职务犯罪的审判人员388人。

  二、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水平

  各级检察机关积极适应法制建设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不断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一)牢固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2003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组织开展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Powered By Google 订制滚动快讯,换一种方式看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