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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拟对陈水扁带走449件安全密件追究刑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7日15:3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27日电 台检方侦办陈水扁家族海外洗钱案,二度搜索陈水扁办公室后查获“国安情资”疑被陈水扁卸任后携出,特侦组怀疑陈水扁将机密资料带出未移交马英九,涉嫌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日前发函“总统府”、“国安局”等权责机关鉴定,预备追究陈水扁的刑责。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 检方指出,有关法规将机密分“绝对机密”、“极机密”、“机密”三等级。其中“绝对机密”不得复制,“极机密”、“机密”虽然可以复制,但应标示及注明,如陈水扁被查出确定违法,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特侦组将在约谈陈水扁查洗钱案时一并查明。

  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指出,“已向有关机关发函查阅机密的等级,尚未获函覆”,至于对象是谁?陈云南则说“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困扰,难以向外界说明。”

  外传陈水扁主政时期由“国安局”上呈陈水扁的“国安日报”及“国安周报”等情资,应归档的部分,经盘点竟短少449件,“国安局长”蔡朝明明确指出,陈水扁此举有违法之虞,特侦组对此也进行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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