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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筏拙 本报记者 洪克非
市府搬迁门窝案
2007年7月,娄底市检察院反贪局根据办案中掌握的线索,查处了市政府办公楼建设过程中的贪污受贿窝案。同年10月10日,娄底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搬迁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申庆华被逮捕。
今年9月,申庆华被娄底市检察院依法公诉。目前,已有26人被立案侦查,涉案总金额为2000余万元。
当地一官员介绍,申庆华主要是协助一位副市长分管城建。
起诉书上写到,申庆华接受的第一笔贿金高达37万。这是他与媒体大量报道的大范围卖官的原娄底市委常委谢文生共同运作的。谢曾是申的部下和副手。早在申任职冷水江市长期间,谢文生就担任市委办公室主任。此后两人先后调往娄底市政府。2000年1月~2002年6月间,申庆华任娄底市政府秘书长,谢文生任副秘书长。
当地官场人士对两人关系有如此描述:找谢办事遭到拒绝的人,到娄底来找申,再经申交代谢,事情就会峰回路转。两人的深厚感情一直延续到二人东窗事发为止。
2007年底,时任娄底市委常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的谢文生被省纪委双规。结论是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不仅违纪而且涉嫌违法犯罪。记者获悉,其涉及经济问题主要是和拆迁工程和非法任用干部有关。
谢的倒台与申有一定关系。知情人介绍,为了戴罪立功,先于谢落马的申将谢供出。
第一桶贿金
在庞大的政府办公大楼搬迁过程中,娄底市政府搬迁办成了工程贿赂的好对象。
2002年初,李建武、谢文生(均另案处理)获知娄底市湘中大道工程即将发包,俩人商议由乔永和所在公司来承包此工程,再从中收取好处费。于是二人将此意图告诉被告人申庆华,申庆华表示同意,并共同商议要收取100万元的好处费。随后,申庆华分别给娄底市搬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搬迁办)工作人员李石球、罗善艺等人打招呼,要求关照乔永和所在公司。
2002年4月,乔永和以中国路桥集团第一工程局天津工程处的名义如愿包到了娄底市湘中大道工程。2003年1月27日,乔永和按事先约定将100万元付到湖南贷宝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的账上,随后再由李建武经手分4次分给被告人申庆华现金37万元。
2002年,申与谢等人收受了第一笔贿金后,之后年年都有进账,其主要来自市政府搬迁中的收获。
2003年,湖南汨罗南方石材装饰公司经理陈隆基经娄底市搬迁办技术负责人谢建中介绍认识了申庆华。陈向申庆华提出了想承包娄底市新市政府办公楼外石材装饰工程。申庆华随后给娄底市搬迁办李石球、谢建中、罗善艺等人打招呼,要求关照陈隆基的公司。
2003年7月23日,陈隆基顺利得到该工程,之后分4次送给申庆华财物54.8万元。
此外,2002年上半年,扈国军也通过申庆华,以邵阳市双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邵阳市东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娄底市搬迁办先后承包了多项工程,之后送给申庆华现金34.4万元。
从2003年到2007年,扈国军在每年的春节、中秋节、端午节以“拜节”的名义,共送给申庆华现金12.4万元。2005年、2006年,申庆华的一儿一女分别结婚,扈国军各送了1万元钱。
2007年中秋,扈国军没有到申家走动,因为此时,申已经东窗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