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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第20次抽检液态奶符合三聚氰胺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3日22:4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3日电 (记者徐博、王亚光) 记者3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质检总局近日对全国市场供应的液态奶进行了第二十次三聚氰胺抽样检测,结果显示,抽检产品均符合液态奶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

  此次抽检的样品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太原、西宁、吴忠等28个城市抽取,抽检到伊利、蒙牛、光明、三元、完达山、卫岗、银桥等87个品牌711批次的酸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等液态奶,均符合液态奶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

  截至目前,质检总局抽取了9月14日以后生产的187个品牌10262批次液态奶样品,均符合液态奶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抽检样品从42个城市随机抽取,产地分布在北京、吉林、黑龙江、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新疆等28个省份,涵盖了液态奶的主产地。

  质检总局要求,各大商场、超市要张贴检查合格企业及产品名单,设置放心乳品柜台,保障市场充足供应优质安全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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