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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11月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燕子)11月1日,国台办公布了《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办法》,从2002年12月2日施行至今的《关于台湾记者来祖国大陆采访的规定》同时宣布废止。根据新的采访办法,台湾记者访问大陆不仅不再需要提前10天进行申请,还可依据相关规定聘用大陆居民进行辅助工作。这是两岸新闻交流21年来台湾记者访问大陆尺度最为宽松的采访条件。台湾记者访问大陆的时间、地域、器材以及人员上的限制在逐渐放宽,报批、审查程序也在不断简化。从某种意义上说,现在台湾记者访问大陆,已经实现了一定程度的“自由行”。
从绕道日本到自由往返
实施新的采访办法后,获准在大陆采访的台湾记者在驻点期限内,可多次往返两岸。而这个驻点期限,最长可达六个月。
1987年9月,台湾《自立晚报》记者李永得、徐璐冲破台湾当局的禁令赴大陆采访,当时是先绕道日本避开台当局阻拦才顺利“登陆”。
1996年12月,国台办公布了《关于台湾记者来祖国大陆采访的规定》,当时台湾记者在大陆驻点采访的时限是一个月,期间不能随意往返两岸。直到2005年9月,才延长到了每次三个月。
2006年12月27日,《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规定》出台,台湾记者凭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证件有效期内多次出入大陆。新华社报道,截至2007年5月,台湾记者来大陆采访的人数累计已突破1.4万人次。今年10月,奥运期间的采访规定宣告中止,但从新的采访办法来看,驻点期限内可自由往返这一条规定被保留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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