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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永成因卷入陈水扁弊案遭检方声请羁押禁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4日17:5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4日电 台湾检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庭疑洗钱案及机要费案,今天首度以被告身份传唤前陈水扁任内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到案。检察官讯问后向法院声请对马永成羁押禁见。

  据“中央社”报道,特侦组发现,由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前陈水扁任内办公室出纳陈镇慧经手、每月从陈水扁办公室以领据直接领取的半数“国务费”机密费,当中有超过新台币五千万元,领后却未提出确切支出凭证,疑流向私人用途。检察官于九月间大举搜索陈水扁住处、办公室及陈镇慧等人住所后,分别将陈镇慧、林德训向法院声押获准。

  由于马永成曾任陈水扁办公室主任,特侦组怀疑马永成知悉或参与机要费的不实核销过程,分别于八月二十七日、九月十一日、九月二十六日、十月四日、十月九日五度将他传唤到案,但马永成均以证人身份到案,讯后遭检方饬回。

  特侦组过滤相关卷证并密集传唤证人后,发现马永成经手的“国务费”机密费部分,也出现核销不实的状况,情况与林德训相似,因此改列贪污罪的被告,并要求他到特侦组说明。

  经过近七小时讯问后,特侦组认为马永成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侵占公有财物罪、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为最轻本刑五年以上重罪、有串证之虞,因此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另外,特侦组也传唤前陈水扁任内办公室会计长冯瑞麟、升恒昌公司负责人江松溪、总经理吴锡显与前陈水扁任内办公室交际科长保经荣等四名证人到案。检察官讯问后已将他们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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