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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海运直航:现阶段共相互开放74个港口(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07:09  台海网

  

两岸海运直航:现阶段共相互开放74个港口(名单)

  十一月四日,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在台北圆山饭店举行历史性的会谈后,两会领导人陈云林与江丙坤下午两点举行两会签署协议仪式,签署包括空运、海运直航、通邮,以及食品安全等四项协议。 中新社发 洪少葵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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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台北11月4日电 海协会会长陈云林、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于下午2时许签署包括《海峡两岸海运协议》在内四项协议,《海峡两岸海运协议》附件中规定了“海峡两岸直航船舶、港口安排”。

  《海峡两岸海运协议》说,为实现海峡两岸海上客货直接运输,促进经贸交流,便利人民往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就两岸海运直航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该协议。

  协议由经营资格、直航港口、船舶识别、港口服务、运力安排、税收互免、海难救助、辅助事项、互设机构、联系主体、协议履行及变更、争议解决、未尽事宜、签署生效几部分内容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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