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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指出,要把完善体制机制作为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工作的动力和保障。着力构建有利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就基层检察院而言,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要进一步优化基层检察职能配置,紧紧围绕科学合理配置检察权,进一步探索规范基层检察院的机构设置、机构名称、人员配备,健全完善分工合理、权责明确、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要完善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评价模式和指标体系,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评机制对基层检察院建设的科学指引和导向作用。要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流程和检察人员执法行为规范。要高度重视、切实发挥基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作用。要深入推行检务公开,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曹建明指出,要把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作为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加强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关键。要高度重视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能力建设,努力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着力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开拓创新能力。要切实加强基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领导干部、重要岗位人员为重点,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在加强检察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上下功夫,坚持以忠诚、公正、清廉、严明为核心,大力培育检察职业精神,增强检察人员自觉抵御各种腐蚀和诱惑的能力。
曹建明强调,要把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和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上级检察机关要更多地关心基层检察院建设,力所能及地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调动基层干警的积极性上下功夫,在落实基层的人、财、物保障上下功夫。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有利于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政策措施,抓好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基层检察院人才短缺、检察官断档等突出问题。要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加强物质装备建设,提升检察机关战斗力和工作效率。基层检察院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和帮助,为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
富平县检察院是曹建明检察长的定点基层检察院联系点。在富平县检察院调研期间,曹建明分别与富平县检察院党组成员、中层干部、部分一线干警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富平县委、县政府、县人大、政法各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陕西省检察院调研期间,曹建明视察了省检察院旧楼改造工程和国家检察官学院陕西分院,与陕西省检察院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陪同曹建明参加了在陕西省检察院的座谈会并发表讲话。陕西省委副书记、省长袁纯清会见了曹建明。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洪武参加了在陕西省检察院的座谈会。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