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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故知新
由中纪委、国家审计署和国家经委、经贸部、国务院特区办、国家物资局、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等单位组 成的联合调查组,经过两个多月的深入调查,前不久写出了《关于海南进口和倒卖汽车等物资问题的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说,海南区党委、区政府的一些主要领导干部从1984年1月1日至1985年3月5日,共批准进 口汽车(包括组装件)八万九千多辆(90%以上是小轿车、面包车),已到货七万九千辆;还有进口大量电视机、录像机、 摩托车,并进行倒卖。
《调查报告》指出,为了进口汽车等物资,海南岛有关干部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非法高价从岛外购进外汇五亿七 千万美元,这个数字是国家允许海南提留外汇的十倍。同时,用于进口汽车等物资的贷款,累计达四十二亿一千万元,比海南 1984年工农业总产值还多十亿元。许多贷款实际无力偿还,现在尚有二十亿一千万元未还。
为了大量倒卖汽车,区党委、区政府号召党政机关经商,并先后下发了两个文件。一个文件规定将区直机关成立公司 的审批权,由区政府下放给区工商局;另一个文件提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每人每月建岛岗位补贴二十元,由各单位从自办企 业收入的留成部分中解决,收入多的全发,收入少的少发。
从此,全岛的机关公司林立,大小公司达八百七十二家,倒卖汽车和高档消费品成风。
———摘编自新华社1985年7月3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