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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江:因三鹿奶粉事件引咎辞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0日10:03  《小康》杂志

  李长江:不对生命负责就是不对自己负责

  孟学农的去职只是安全事故行政问责的肇始。

  在另一场同样举世震惊的卫生安全事故中,“问责风暴”正在逐级往上蔓延。直至9月22日,在滔天指责中,国家质监总局局长李长江因三鹿奶粉事件引咎辞职,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被免职。李长江最近一次出现在公众面前,是9月17 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他表示,质监系统人员凡是渎职、失职、违法违纪的,一律严肃处理。

  在那个新闻发布会上,人们没有听到这位掌管国家食品安全最高级别官员的道歉,他的表现被指缺乏诚意并引起反感。

  记者的第一个提问,即指向为何以往未在奶制品中检测出三聚氰胺?李解释说,在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国家标准中以及国际食品法典相关的标准中,没有这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这个解释遭到质疑。2007年3月,出口美国的宠物食品中,被查含有三聚氰胺。质检总局部署了专项抽查,其中包括奶粉和液态奶,但未检出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检测出三聚氰胺的是卫生部。

  他的一些回答被指不负责任,“我们对109家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有问题的是22家,占20%左右。那就是说,80%的企业所抽查的产品是合格的,出问题的只是极少数。此外,有些企业,我们抽查的批次很多,而不合格的批次是少数。比如伊利,我们抽查的样品是35个批次,不合格的仅1个批次。蒙牛,我们抽查的是28个,不合格的仅仅是3个。对所抽查批次的产品,三聚氰胺的含量各不相同,最高的是石家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它的最高值是2563mg/kg。而有的产品,像‘福鼎’产品,它的含量值仅为0.09mg/kg。因此,我们可以说,抽检的80%的企业产品没有检测出三聚氰胺,产品是安全的。对有的企业,没有检测出来的批次,也是安全的。”

  网络上,一个被删除的网页,在许多论坛流传,引起了网友的激愤。内容大概是:今年6月,已有受害孩子家长投诉毒奶粉事件,而质检总局方面给予的答复是:“请你提供问题奶粉的详细信息,以便我们调查处理”,“请你向卫生部门反映此类问题”。

  信任的危机是在不断反复的矛盾中一点一点地被激化的。

  在李长江任上的7年,震惊全国的恶劣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2001年的冠生园月饼事件;2004年的阜阳“ 大头娃娃”事件;2005年的河南毒大米事件、苏丹红事件;2006年的“红心鸭蛋”事件,上海瘦肉精事件……直至今年9月开始的毒奶粉事件。

  这一次,他没有像此前数次那样一如既往地幸运。

  一位接受《小康》采访的省部高官曾经如此感慨:中国经济发展到今天这个程度确实不能再让老百姓吃这样的食品了。

  细心的人们发现,李长江和吴显国的去职发生在中共“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3天之后。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会上表示“一些干部缺乏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并严厉批评“有的甚至对群众呼声和疾苦置若罔闻,对关系群众生命安全这样的重大问题麻木不仁”。

  9月20日,温家宝强调,“绝不能以损害人民生命健康来换取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并指出“要强化行政问责制,出了问题必须要严格追究领导责任”。

  舆论将此视为中央领导高层在食品安全事件上传达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姿态。

  最终,吴显贵成为第一个因一起安全事故被免职的书记。可见,中央在关乎人们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上的强硬态度。

  汪玉凯向《小康》提及的一个更深刻的背景是:中国改革开放到现在已经30年了,先期以经济改革为主导的30年改革开放取得越来越大成就的同时,政府也越来越处于矛盾的中心和焦点。“无论是溃坝事件还是毒奶粉事件,背后都有很深刻的原因,例如政府管理原因,权责的不对等,腐败以及官商勾结等等,发展到今天,终于事故集中地爆发了。”

  政府已经明显地感觉到了这一点,并以一种忧患意识对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采取了积极应对的态度。

  “可以明显感觉到的变化是,2005年以后,中国加大了行政改革的力度。”

  在今年的二中全会上,讨论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若干建议》。中国改革开放30年历史上曾经制订过三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但这是至今为止第一个行政体制改革决定。这个文件为中国行政体制改革建立了框架,并且将具有中长期的指导意义,“至少管十二年。”

  十七大之后,行政改革的目标、方向、路径越来越清晰,并且开始具体化了。

  “从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各部门的调整,到9月份以后各地方开始的全面改革,都是按照大的框架思路进行的具体化行政改革。”汪玉凯介绍,从转变政府行政职能到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从大部制改革到进一步改革干部选拔制度等等中央都做了一系列的部署。

  “建立全面的行政问责制也只是整个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部分。”

  依照中国政界的惯例,各级政府机构的设置与运作采取的是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一旦有事,行政首长首当其冲,书记甚少被追究责任。即主要是行政问责而甚少政治问责。

  汪玉凯评价,此次的书记问责表明了中国在建设责任政府的道路上又迈出了一大步。不仅直接责任人员要负责,承担领导责任的有关人员也要负责。不仅执行层面需要负责,决策层面也要负责。权责对等是问责的一个基础。

  但他同时表示,全面的问责制依然有待完善。

  “更根本的问题是,将问责往前移,防患于未然。比如,完善官员的选拔制度。”

  这一年,官员选拔方面的改革也在一点一点突破,公推竞岗和公开选拔成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南京市电视直播选拔市政府组成部门正职;云南电视直播选拔4个县委书记;浙江和广东两省实行全委会民主推荐提名重要干部人选制度,对市县级党政正职、省级机关部门正职人选的选拔采取全委会民主推荐提名的方式产生……

  改革的目的是,“不让那些贪污无度、胡作非为的人进到领导岗位,决不能让那些庸官、昏官、懒官进入领导岗位。 ”

  官员选拔制度的改革被认为是从源头上开始加强的行政改革。官员选拔的问题如果不能解决,那么中国的很多问题就没有办法根本解决。“从整体上改革干部选拔制度,加大老百姓对官员的选择权利,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汪玉凯说。

  全面的问责不仅仅是上级对下级的问责,还应该包括老百姓、社会公众对官员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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