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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在榕公布 首套普通自住房贷款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1日07:25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11日讯 (海都报记者 方传柳实习生 何慧)在多日的焦急等待后,各方盼望已久的房贷新细则,昨日终于在福州市有了落地声音。记者当天从交通银行福州分行获悉,该行目前已在福州率先公布了首套普通自住房贷款细则,并按此开始正式受理业务。

  据悉,按照交行福州分行发布的新政细则,90平方米(含)以下首套自住房贷款利率最低为基准利率的70%,首付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至144平方米(含)的贷款首付比例与利率,则采用“弹性套餐”;而144平方米以上的首套自住房仍执行原首付比例3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85%。

  首套普通自住房优惠分级计算

  记者了解到,交行福州分行的房贷细则内容只针对首套普通自住房。首套普通自住房建筑面积在90至144平方米(含)之间的,采用“弹性套餐”制。在这个“套餐”下,贷款利率浮动范围最低为基准利率的70%,最高为85%,首付比例最低也可为20%。但首付比例每增加2%,贷款利率就下浮1%。这意味着如果首付比例增加,利率则会优惠。如选择首付比例为22%,贷款优惠利率为基准利率的84%。如果选择首付比例为50%或超过,则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70%。同样,如果选择首付比例为20%,贷款利率则为基准利率的85%。该行相关人士透露,银行之所以采用套餐制度,主要是基于高风险高赢利等原则进行管控。

  此外,根据交行公布的福州首份新政细则,首套自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则仍按原政策执行,即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优惠利率为基准利率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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