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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国务费案”及洗钱疑案大事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1日16:50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11日讯 特侦组侦办陈水扁涉嫌贪污“国务费”及扁家疑洗钱案,今天第5度以被告身分传唤陈水扁到案说明。全案侦办至今历时约半年,特侦组共将陈水扁等15人列为被告,其中8人在押,全案可望在年底前侦查终结。

  全案大事纪如下:

  --5月21日,陈水扁卸任后,特侦组立即分案侦办“国务机要费案”,并将陈水扁列为被告。陈水扁也是台湾司法史上第一位“卸任领导人”被检方列为侦字案被告的案例。

  --7月21四日,特侦组首度以被告身分讯问陈水扁,由于检察官低调进行,外界并不知悉。

  --8月12日,陈水扁第2度到特侦组应讯,由委任律师李胜琛、洪贵参、顾立雄等3人陪同。

  --8月15日,瑞士司法机关提供扁家海外密帐,特侦组立即分案侦办扁家疑洗钱案,并于当晚第3度传唤陈水扁说明。

  --8月16日,特侦组搜索陈水扁位于台北市信义区的宝徕花园广场住处、陈水扁办公室、吴淑珍胞兄吴景茂台南住处等地,并访谈吴淑珍。检察官当天将陈水扁、吴淑珍、吴景茂、陈致中、黄睿靓列为被告,并将陈水扁、吴淑珍、吴景茂3人限制出境。

  --8月18日,特侦组传唤吴景茂、陈俊英夫妇,陈俊英应讯时昏迷送医。检察官当天传唤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查隐匿公文案,并将叶盛茂列为被告及境管。

  --8月21日,李登辉秘书室主任苏志诚到特侦组作证,说明李登辉时代“国务费”支领情形。特侦组同日将叶盛茂隐匿公文案移交台北地检署侦办。

  --8月22日,特侦组检察官前往宝徕花园广场扁住处就讯吴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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