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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国务费案”及洗钱疑案大事纪(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1日16:50  台海网

  --8月25日,陈致中、黄睿靓夫妇上午自美返台,特侦组下午传唤两人到案,并将两人限制出境。

  --8月27日,“法务部”利用北检主任检察官庆启人到新加坡参加会议的机会,向新加坡政府提出司法互助请求。

  --9月3日,特侦组第四度传唤陈水扁到案。

  --9月20日,特侦组收到新加坡司法互助资料,包括吴景茂在瑞士信贷新加坡分行等5个帐户的资金流向。

  --9月25日,特侦组2度搜索陈水扁住家、办公室等217处,将前“总统府”出纳陈镇慧列为贪污被告,并向法院声押获准,为本案第一位被羁押的被告。

  --1月2日,疑洗钱案,特侦组将吴淑珍友人蔡铭哲、蔡铭杰改列被告,并将蔡铭哲声押获准。

  --1月3日,“国务机要费案”,特侦组将前“总统办公室主任”林德训改列贪污被告,并声押获准。

  --1月7日,特侦组声押吴景茂获准。

  --1月15日,疑洗钱案,特侦组搜索升恒昌公司等据点,并传唤负责人江松溪等人到案,讯后饬回;南港展览馆案,检方声押前“内政部长”余政宪获准,原在押被告力麒建设负责人郭铨庆转污点证人,被检方饬回。

  --1月17日,查企业汇款扁家人头帐户,特侦组搜索中信、开发、元大3大金控等地,并将前兆丰金控董事长郑深池列为被告。

  --1月21日,南港展览馆弊案,特侦组将吴淑珍、余政宪、郭铨庆3人列为行、收贿罪的被告。

  --1月24日,查企业汇款案,特侦组以证人身分传唤中信金控董事长辜濂松说明。

  --1月28日,特侦组查龙潭土地开发案,搜索前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局长李界木住处等地,并将李界木改列被告,声押获准。

  --1月30日,查前“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涉侵占机密“外交”款项案,特侦组搜索邱义仁住处等地,并将邱义仁声押禁见获准。

  --11月4日,特侦组侦办“国务机要费案”,自“监察院”获取新证据,将前“总统”办公室主任马永成改列贪污被告,并声押禁见获准。

  --11月6日,查SOGO案,特侦组搜索太平洋流通公司等处所。

  --11月11日,特侦组第5度传唤陈水扁到案,历经近6小时讯问后,检察官以陈水扁涉犯重罪,向法院声请羁押陈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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