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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牢狱少不了
陈水扁犯了什么罪?罪名成立又该获刑多少年?
按台检方特侦组提起羁押来看,陈水扁涉嫌四大罪名,分别是侵占、诈领财务、收贿和洗钱。
其中,滥用机要费,就犯了侵占公有财物、利用职务诈取财物两大重罪,还有巨款流向海外犯了洗钱罪。另外,利用职务拿了企业主捧给扁家银子,又多一条“收贿”。
台湾媒体分析,陈水扁所犯的都是最轻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一旦这些罪名最后定谳成为犯罪事实,他至少要被关上30年,在牢里度过晚年,甚至搞不好得老死狱中。
此外,夫唱妇随,陈水扁入狱,他的妻子吴淑珍恐怕也难逃刑责。
目前,吴淑珍背负机要费案、洗钱案、SOGO案及企业行贿案等,除了已经遭起诉的机要费贪污罪刑期10年以上,伪造文书刑期5年以下;还有洗钱案中,如果涉嫌与企业共犯图利罪是5年以上,如果有收钱则是贿赂罪7年以上,洗钱罪行确立则判处5年以下。
而且特侦组还可能再从SOGO礼券案或南港弊案中,增加吴淑珍的共犯图利罪或贿赂罪,这些刑期加起来恐怕也要30年。所以如果陈水扁和吴淑珍夫妇一旦最后犯行确定,两人恐怕得在牢里度过晚年。
而其他扁家成员也因为协助隐匿洗钱,可能面临7年以下的刑期。这样加起来,扁家成员面临的刑期就将近百年,一旦定案,恐怕也将改写政坛的犯罪纪录。
七大难堪等着扁
台湾联合晚报昨天刊登一篇特稿指出,陈水扁被送进台北看守所羁押,依照台湾“监狱行刑法”等相关规定,如果陈水扁以平民身份锒铛入狱,卸任“总统”的狱中生活将“有章可循”,不再神秘,至少会碰到七大超难堪的状况。
第一,戴手铐。一般被告都是戴着手铐搭上囚车被送往看守所,检方破例礼遇,将引来一堆批评。
第二,赤裸裸。依羁押正常程序,被告一踏进看守所,就需先脱光全身衣物接受检查,且需躬着身子咳嗽两声,让管理员目视检查肛门有无藏放异物,这是进看守所安检的必要程序,却会让当事人感觉很没自尊。
第三,无隐私。被收押禁见的被告进了看守所,都会住在两人一房的囚房,拉撒睡都窝在一起。更糟的是,在囚房里面的所有生活动作,监视器全都24小时录得一清二楚,毫无隐私可言。
第四,无随扈。依卸任领导人礼遇条例,陈水扁目前仍有“国安局”提供8—12名随扈保护。但他进了看守所,随扈并不会跟进去,过去8年前呼后拥的大批随扈突然没了,初期他一定很难适应。
第五,被参观。陈水扁进了看守所,在早午晚餐开饭时,其他被羁押嫌犯的目光一定集中在阿扁身上。如果经申请获准,有兴趣的民众可参观监狱,男性参观人员参观男监,女性参观人员参观女监。
第六,没名字。进入看守所,他就不再叫“陈水扁”或“陈先生”,而是一个号码,因为根据收押入所规定,所方会给被收押者一个四位数的刑号,在所内所有被告都没有名字,只剩一串编号。
第七,无遮掩。进了看守所,每次法院开庭或检方办案有需要,都可以提讯出庭,届时他搭囚车、戴手铐进出司法机关的画面将毫无遮掩。
此外,依据台湾“监狱行刑法”第37、41条、21条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监狱根据受刑人的家世、社会背景、犯罪经过及身心状况,实施“个别教诲”,每天教育2小时。受刑人若有脱逃、暴行等行为,将遭戒具伺候或被收容于镇静室。戒具以脚镣、手梏、联锁、捕绳四种为限。脚镣及联锁的重量以2公斤为限,如有必要可加至3公斤,手梏不得超过0.5公斤。据中新社、环球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