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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保障最实在的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6日11:06  新京报

  -新观察

  在中国立法史上,还没有一部法律如物权法这般,拨动了整个民族的心弦。“物权”,从一个国人倍感陌生的词汇, 到举国热议的公共话题,其间跨越了多少世事沧桑。从物权知识的集体启蒙,到立法博弈“井喷”的“全民立法”浪潮,再到 由学者公开信引爆的大辩论,波澜起伏的物权立法历程,令人看到了全民族的热情,也看到了政治家的勇气、立法者的智慧, 并在很大程度上演变成一场法治思想解放运动,彰显着推动法制现代化和社会转型的卓绝努力。

  正因此,当命运多舛的物权法终于艰难问世后,诸如“坚持改革开放的风向标”、“走向市场经济的里程碑”之类的 赞誉都显得实至名归。但在这些宏大意义之外,物权法对普通百姓而言更多意味着是“安居乐业之法”,是“公民财产权利保 障书”,是温暖而实在的生活权利。

  诚如法学家江平先生所言:“物权法是竖立在公权力面前的私权利保护之墙。”物权法已经成为约束公共权力的一个 制度标志。物权法针对非法征地、不公拆迁等现实民生问题所设计的种种“权利方案”,虽未彻底破解所有的物权难题,却是 物权法最最令人感动之处。重要是的,这些制度设计在妥善平息公权力与私权利冲突的同时,也必将促使公权机关、民间社会 达成共识———每位公民都有权要求一个保护自身财产权的政府,而一个以民为本的政府也必然以保护公民财产权为己任。

  对民间社会而言,物权法不仅提供了一整套财产权利规则和生活法则,更贡献了催生权利自觉、激发社会活力、唤醒 创富激情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因为物权法的诞生,在国人观念中曾经带着“原罪”的财富不再羞于启齿,而是得到了法律 的真诚祝福,这是足以改变中国文明史的一次深刻变迁。

  值得注意的是,在物权立法过程中所发生的论辩,同步伴随着对中国改革得失的争议,因而在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前夕 诞生的物权法,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改革财富的一份法律总结。而物权法所确认的新型财产关系和财产观念,又为以社会公正、 民生保障为主旨的“后改革时代”提供了丰厚的思想资源。

  在更深的层面,财产权作为最基本的一项公民权利,不仅为稻粮谋,也是精神自由、人格独立、政治参与的物质前提 。物权法所承载的保护财产之责、所推崇的平等公正理念,与民主自由的内在逻辑不谋而合。物权法对公民权利的张扬、对公 共权力的限制,将时刻培育着人们的民主意识和法治精神,推动公民社会的发育生长。接受了现代物权意识和平等观念的公民 群体和市民阶层,在为财产而“锱铢必较”、为利益而争取话语权的过程中,必将成为推进民主政治的中坚力量。

  对于物权法历史命运的所有猜想和期待,实际上都指向一个历史性的拐点———经由物权法这把钥匙,一个崭新的民 权时代开启了。

  □阿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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