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对话动机
11月3日,重庆全城的哥罢运。的哥杨孝明被疑为是事件煽动者。已维权7年的他否认这个说法,认为冲突暴发是由于公司掌握出租车经营权后,与驾驶员间形成盘剥链条。
对此,杨孝明7年前提出“人民出租车公司”构想,让的哥入股,使人人成为劳动者,又是老板,消除盘剥。但公司至今仍未获得政府的出租车经营许可。11月11日,杨孝明接受记者采访,讲述期间的坎坷心路。
- 对话人物
杨孝明 45岁,重庆的哥,从业7年,曾参于过近十次出租司机维权活动,自称是“重庆出租车司机权利探索者”。“11·3”罢运事件后,他被疑为罢运煽动者,被4次叫去谈话。
□本报记者 李增勇 实习生 赵岩 北京报道
“被公安局叫去4趟”
新京报:听说你被相关部门叫去谈话了?
杨孝明:是的,从4日凌晨开始,我总共被叫到公安局4趟,笔录就做了20个小时。他们怀疑重庆的哥罢运事件,我是煽动者。
新京报:你究竟有没有参与罢运?
杨孝明:我没有参与。我不同意集体罢运,即使暂时没有效果,也应该坚持合法手段。像这次有些罢运的司机,去砸运营出租车的玻璃,就是违法行为。
新京报:你在事前知道要发生罢运吗?
杨孝明:这个我是知情的。今年10月28日,针对出租车拒载、宰客的现象,重庆交通部门出台新规,凡被投诉3次以上,将吊销公司两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于是出租汽车公司规定,司机若被投诉,除了交通部门罚款外,公司还要再罚。
的哥生意本来就不好,这也就成了导火索。10月30日前后,就有人在夜班司机中散发传单,声称大家要团结起来,11月3日集体罢运。具体哪些人组织,我不太清楚。
新京报:那相关部门为什么怀疑你是罢运的煽动者?
杨孝明:因为这些年我以出租车司机的身份,大小维权了近10次,有过公开的行政诉讼,也有过公开征集的哥签名,属于“屡教不改”。所以出事,他们肯定怀疑是我。
新京报:你是不赞成罢运的吗?
杨孝明:因为罢运是一种违法行为,我希望通过合法的渠道表达诉求。
这里涉及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方面,阻止他人车辆运营,甚至砸车,就是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虽然法律规定公民有游行示威的自由,但是得经过申请、同意,才能行使。而大部分司机罢运是没有通过申请的,所以实质上违法了。而且也有一些地方的的哥因罢运被抓,后被判刑。
初次维权,铩羽而归
新京报:你第一次维权是什么时候?
杨孝明:2001年4月,当时我给市运管局、物价局、总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送去一份公开信,呼吁政府改善的哥生存环境,并联合35名的哥签名。
新京报:你们呼吁了哪些内容?
杨孝明:四方面:一是城区出租车运力大于运量,黑车横行;二是以罚养警,巡警乱罚款;三是“板板钱”(份子钱)太高,比上海北京的都多,而我们的起步,却只有5块钱;四是出租车承包费用高低,全凭私人关系,4年费用低的15万,高的24万。
新京报:部门反应如何?
杨孝明:除了个别单位拒收,大多数签收了,但此后就没人再联系我。
新京报:后来的哥生存环境有改善吗?
杨孝明:我没看到有明显改善。那年6月11日,爆发了一次出租车全城罢运,规模比这次大,持续一天半,有砸车和游行示威。
新京报:你担任了怎样的角色?是主导者?参与者?还是阻止者?
杨孝明:我被动停运了。因为车开出去,就会被砸,所以也不能算是罢运的参与者。但的哥的生存环境确实在恶化。后来我参加了与运管部门的协商。但是,改善的哥生存环境的问题,没有引起重视,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7年维权只赢一次
新京报:你在博客里说,7年的维权,你只赢了一次。
杨孝明:是的,那是2001年10月底,我以巡警乱罚款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历时一年半,最后赢了。
新京报:为何提起诉讼?
杨孝明:罢运后,巡警罚款更严了,很多不该罚的他们也罚。那天,我在出租车候客场等客。巡警上来罚了我200。我说这里停车不违规。他没理睬我。去向巡警大队长申诉时还被辱骂。我先通过行政复议,没结果,便把巡警告上法庭。
新京报:诉讼顺利吗?
杨孝明:我的司机朋友里,99%的人都不看好我。一审因为有人作伪证,我败了。二审进行一半时,法院以“案情重大”为由,中止审判。我开始给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大写信。2003年年初重新审判。
新京报:听说你花了1年半时间最后只赢了200元?
杨孝明:是的。不过这之后,巡警就不管交通了,专由交警管,出租车上下车环境也改善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