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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报:民进党大演悲情博眼泪伤害司法公信力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8日10:0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8日电 台湾《中国时报》今天发表社论说,为了对抗司法,陈水扁不惜诉诸绝食,引发不少同情甚至激愤的声援,但台湾的民主法治好不容易走到今天时,无论朝野都应自我约束,一味诉诸情绪而不辨是非大义,甚至控诉迫害侮辱司法,都是对台湾的未来不负责任。

  原文摘录如下:

  当陈水扁高举上了手铐的双手时,很多绿营群众感到“心在淌血”,民进党主席蔡英文也认为是“一大羞辱”。但是,重点其实不在这里,在陈水扁看来可怜的形象背后,是这位前“总统”及家人涉及的多起重大贪污弊案,因为爆发弊案,他们才会开始接受司法的必要处理程序。司法是正义良知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靠它来保护自己并规范执政者,否则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腐化。

  从检调展开侦办动作起,“第一家庭”就和所有民众一样,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也必须接受司法的裁判。当然,如果对前“元首”多些尊重,外界观感也许会好一点。但无论如何,恐怕陈水扁终究会以不同方式塑造自己受苦受难的悲壮形象。毕竟再怎么给予形式上的礼遇,针对贪渎犯行的侦办与审判,陈水扁卸任之后,就没有“豁免特权”了,而形式的上铐或羁押还是次要,陈水扁真正想要规避的是实质的司法。

  到底有没有贪污,只有证据能说话,只有法官能裁判。这是法律问题,不是人气问题;是事实问题,不是同情问题。“第一家庭”弊案涉及的是最基本的是非,是连小学生都知道的“不可以拿不该拿的钱”,不是声音大就有理,也不是愈可怜就愈无辜。没有说拿钱在先,绝食自伤在后,就可以因此把犯行无罪化。同样的,如果司法确认扁家未犯贪渎之罪,不需要绝食,陈水扁也可以得到应有的清白。

  司法问题,应该循司法管道解决。检调是否滥权可以讨论,必要时可修法加强规范,不满判决也可以上诉,直到司法管道还自己清白。但如果对司法只有选择性的尊重,一旦不利于己,就动辄高喊“政治迫害”,大演悲情悲壮博人热泪甚至鼓励群众站出来,不但伤害司法好不容易建立的公信力,还显现出对司法机制的毫无尊敬。

  对于扁案,民进党真正的问题不在态度尴尬或难以切割或被深绿绑住,而是台湾人民左看右看,耐心地等到现在,还看不见“良心”与“是非”在哪里。如果民进党的价值位阶中,族群“建国”高于道德是非,即使社会对立也无所谓,这样的政党即使真的“建国”了,请问要怎样告诉新领导人,你不可以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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