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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改革的肇始:“7·30停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0日12:12   南方新闻网

  “我买的房子,产权证都办在别人名下,我还得反过来给他交房租?!搞不好他不经过我同意,还把我的房子抵押了贷款!”

  就在一年以前,7月14日,郑州已发生了近期屡发的“停运”。一张匿名告示开始出现在市内一些加气站——《给的哥的姐的一封信》。“众所周知:几十万元购台出租车,您又能拿出什么证明,说明这是您的私有财产?所以我们该觉醒了!……定于7月30日至8月3日为集体休息日,(不驾车)……”

  令主管部门始料未及的是:7月30日上午开始,出租车运营真的陷入了停顿。当时媒体报道:“街头到处是焦急等待出租车的市民和游客”。温家宝总理曾亲自过问。“7·30”之前,不满的气氛已经酝酿已久。1990年代,同国内其他城市一样,郑州市的大街上遍布黄色“面的”,车主个体运营,有车就能上街载客,没有什么准入门槛。

  1996年,随着更新“面的”的进程,郑州市开始了出租车经营权的有偿使用,采取协议招标的形式,客管处代表政府与各出租车公司签订“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协议”,每个经营权6万元,期限10年。

  据《郑州市客运出租车营运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对经营权有偿使用年限,只有38.8%的司机表示同意;对于经营权有偿使用费,87.1%的司机认为较高。

  此后的现实是:经营权只卖给出租车公司,不卖给个人。司机反映说自己是实际投资人,客管处调查时,一些公司称:“我们不是一次性转让,是分3次转让的,没有违反规定。”后来客管处拿出一个指导性的合同样本,要求公司与司机签约必须到客管处备份。就有出租车公司造起了“阴阳合同”。

  银河公司在现实中的运作方式是:司机缴齐6万元,公司称其中1万元是押金,因而司机没有全额购买经营权使用权,只能每月缴纳275元的租金,时限为60个月,即所谓的“5+1政策”。也就是说:司机即使出了6万元钱,也买不来10年经营权的使用权。

  有司机比喻说:“相当于你把房子买了,他把门买了,然后他把着门收钱。”

  同样是与银河公司签约,记者看到版本不同、字体不一的十几种合同,多为《承包合同》或《租赁合同》。一份当时典型的合同这样约定:“甲方拥有对乙方营运车辆的管理权、经营权之所有权、转让权、抵押权、车辆财产权、车辆经营权之使用权”。

  急于挣钱谋生的司机,很多连看都没看一眼条文内容,签了名字就急急出去拉活。甚至很多条款中涉及押金、罚款等具体数目的约定,在司机签字时还是空白,公司后来再填写上去。“老实一点的(司机)押金就多,厉害一点的就能少交点押金。”

  司机们没白没黑地在路上拉活,回头一算,自己都吓了一跳:投入18万至20万元进一个公司,干到8年车子报废,搞不好还要赔钱。司机宋利民,在辛苦一年后得知:自己出了近20万元,每月缴纳服务费、经营权租金,竟然还倒欠了公司近2万元钱!

  不仅如此,一份银河公司与司机个人之间的“贷款合同”是这样约定的:“余款部分6万元为乙方贷款金额”,“每月还贷的利息按月息8.3‰计算,逾期缴纳按每逾期一日加收50元滞纳金,到期不还者,月息上浮1倍”。

  最关键的在于,所有证照文书上的权属主体,一度都是公司,而不是司机个人。

  在运管处“59号文件”要求明确营运证件署名后,各公司将车辆行驶证和运营权证发给司机办理过户。大河公司的一位司机这才发现:在2004年2月,出租车经营权就已经被抵押给了交通银行;而在2002年12月,车辆被抵押给同一金融机构。2007年,昌达公司司机在验车时才得知:32部出租车已被公司抵押。金河公司的车辆在车管所莫名其妙地被扣,司机这才得知:车辆已被质押。所涉车辆多达100台。“我买的房子,产权证都办在别人名下,我还得反过来给他交房租?!搞不好他不经过我同意,还把我的房子抵押了贷款!”一位老司机这样概括自己的境遇。

  计划全都没实现

  股份制搞不起来。为什么搞不起来,“都是司机,谁当法人镇得住?”

  原“大众”司机在与公司解约后,身份回归个体经营者。他们,以及步其后尘通过诉讼实现解约的原银河、金河公司司机们,开始面临一个问题:自己是否能够决定自己的命运?自己如何决定自己的命运?

  2007年6月,银河公司司机代表的一次会议,在讨论了诉讼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之后,留下这样的记录:

  “诉讼结束后,原银河公司120位个体经营者今后的出路问题,应该动员全员集思广益地提出建议,并以全员投票的形式做出选择,何去何从。”

  代表们列出下几种可能性:“尽可能地争取客运管理处托管”;“考虑挂靠其他公司”;“考虑组建全员参股的联队”;“考虑组建全员参股的股份制公司”;“考虑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成立郑州市出租汽车个体业主委员会”。

  这样的讨论,从“大众”司机“单飞”之时,就已经开始。

  2005年,首批“单飞”的“大众”司机们拿到了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大家聚餐,以示庆祝。代表们印好了一份调查表格,每十张订成一本,发到每张桌上,让每个人打勾:如果主管部门不允许完全个体运营,以后是希望托管,还是希望另组公司或者成立股份制公司?

  你希望怎样?这个问题,被提到每一个司机的面前。调查结果,大部分司机(300名左右)同意接受托管。

  事实上,在大众公司无法继续经营之后,客运管理处的想法是:将原“大众”旗下的几百部出租车,并入其他公司。但这一方向遭到了司机们的抵制。

  而成立全员参股的股份制公司,是“大众”司机代表林华蔚提出的。“每辆车算一股,大家每月交纳的钱都集中起来,我们自己收购新的出租车。以当时的出租车价格,如果这么办的话,现在我们每个人的股权都值半辆车了。唉,机会已经过去了……”从大众“单飞”至今,郑州市出租车平均升值已近10万元。

  全员参股搞不起来的原因,司机代表们心知肚明。事实上,当初脱离公司时热火朝天提出的计划,基本上都没实现。“选不出法定代表人。选代表来帮大家办事,那可以;要选个老板出来,就不行了。你也是司机,我也是司机,凭什么你坐上去,每月多拿1500元?这种想法每个人心头多多少少都有。现在要是外面派一个人进来,也许还镇得住;内部产生,不可能。”

  司机中更加普遍的想法,是自己成立公司。有一次私下聊起时,银河公司司机代表老丁忍不住说:“兄弟,这个事情(自办公司)你就弄不成!”他用当地的一句俗语来说说明其中的道理:“谁变蝎子谁蜇人。”

  大部分出租车平静地运行在城市的街道上。在“7·30事件”及客运管理处“55号文件”和“59号文件”之后,司机们的不满情绪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安抚。“大众”司机们是普遍被羡慕的对象,但若提到自己干公司,更多的司机无奈地笑笑:“没人挑头儿”。

  “可以的话,什么组织我们也不想要,就想自己开自己的车、自己赚自己的钱,真真正正地‘个体’一把。”一位年轻的司机说。

  托管实施后,“大众”司机们安静下来。长达数年的诉讼,耗得他们心神俱疲,他们急于上路挣钱,关于“何去何从”的讨论,不再热烈。“五百司机中的三百多位,都觉得我们已经比其他司机好很多了。”一位司机代表说。原“大众”司机“单飞”后,其他公司给出了一万元钱的奖励吸引政策,在诉讼过程中,便有八十余部出租车转投其他公司。两年来,其他公司宁愿付出更高的价格、不断收进原“大众”出租车,又有几十辆车转投别家。

  托管两年,现在的托管部账面上积累起几万元资金。不时有司机提出:“咱把那点钱分了吧……”

  自己的组织?

  “弄好了你是功臣,弄不好你就是千古罪人。”

  2007年6月,司机代表赵建国将《给出租车行业领导的一封信》提交客运管理处,明确提出的三点建议之一,便是“建立有效的出租车司机协会制度”。

  现有的出租车司机协会,会长是客运管理处副主任,成员是各个出租车公司。

  在记者访问过的数十名出租车司机中,没有听到一人对此协会有认同感。

  一个从司机中酝酿诞生的“一元捐”计划,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司机自发组织命运的写照。

  2007年初,出租车司机靳秀忠和王磊开始筹划“爱心的士一元捐”基金计划——每一位愿意加入的司机每月拿出一元钱,形成一个资金储备,遇有司机被劫或遇害,便用这笔钱救助他们的家庭。“民间自发,自救互救”。

  郑州市红十字会对这个计划给予了大力支持。但靳秀忠等人拒绝了客运管理处的接管意向,认为司机对行业管理久有怨言,以管理处的名义运作基金,“根本不可能成功”。

  在基金启动仪式举行之前,客运管理处决定高调介入,向基金捐赠一万元,并促动大众汽车、奇瑞等几家企业加入捐赠。启动当天募集资金近8万元,其中包括司机个人捐赠七千多元。

  据媒体报道,该基金启动仪式上,靳秀忠和王磊没有被邀请上台,甚至没有被提及,台上就坐的只有一些相关领导。在靳的争取下,他才被允许“站在旁边念了倡议书”。一些司机在台下问靳秀忠,“你们咋不上去,台上的人我们有的都不认识。我们是冲着你们才捐款的。”

  靳秀忠和王磊初拟的基金管理委员会名单,包括12人,都是各公司最有威望的司机。但在启动仪式之后,12名人选被去掉9名,仅剩靳秀忠、王磊和原“大众”司机代表之一赵建国,另有三名红十字会人员、三名客运管理处人员、大众汽车和奇瑞人员各一名——司机成了少数。

  近一年后,司机中还是只有六分之一到七分之一的人参与了此项计划。靳秀忠坦言“有点迷茫”。

  事实上,在“大众”司机云集客运管理处会议室的那一次,便有人提出组建个体司机自我联合组织的想法。叫联合会也罢,工会也罢,车友会也罢,总之是司机自己的组织。

  一份文件摆在司机代表面前,内容是关于大众公司一些司机“涉黑”的问题,上有政法委书记签名。司机们沉默了。

  在后来银河公司司机代表们的设想中,这个组织“采取会员制的形式,吸收个体经营者。尽可能地让个体经营者利用歇班的时间为大家提供服务,以志愿者形式或给予适当补助,或收取适量会费,聘请人员”。宗旨是“真心实意地为个体经营者办正事、办实事”。

  后来,有一位领导给出这样一句答复:“你们的想法挺好,但不太可能实现。”

  他说出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弄好了你是功臣,弄不好你就是千古罪人。”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徐楠 发自河南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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