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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11月20日电 陈水扁委任律师郑文龙代替陈水扁对羁押禁见提出抗告,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20日裁定,要求郑文龙应于裁定送达后三天内补正陈水扁本人的签名、或由本人盖章或按指印。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因涉及贪渎等罪嫌,12日遭羁押禁见。郑文龙17日傍晚代陈水扁提出抗告,并强调抗告是由他所提出,陈水扁仍然拒绝提出抗告。
因此,这份抗告书上没有陈水扁的签名、盖章或按指纹,台湾“高等法院”要求补正。
另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对于抗告书状上没有陈水扁的签名,郑文龙并没有表示太多意见,但他却批评特侦组还没起诉就收押的做法,根本违反人身自由的规定。
对于特侦组认为陈水扁与扁家人间有串供之虞,郑文龙反问,现在还有串证的可能吗?郑文龙说,现在还传出陈水扁可能跟游锡堃串供,但是根本就没有可以使特侦组认定串供的理由呀!
郑文龙说,对于特侦组的做法,如果可以平息“违法违宪”的情形,其实特侦组自己也应该提出撤销羁押申请。
郑文龙说,他今天要去北所探视陈水扁,会转达夫人吴淑珍跟陈致中有帮陈水扁祷告的事情让陈水扁知道,但是不会谈论吴淑珍遭到特侦组约谈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