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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特侦组拟请求对陈镇慧从轻量刑或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1日11:10  人民网

  人民网11月21日电 台“最高检”特侦组昨天提讯扁家账房陈镇慧,认为她的羁押原因已消灭,当庭释放,成为扁案收押十人中最早获释者。由于陈镇慧相当配合,并经检察官同意担任“污点证人”,特侦组拟依证人保护法向法院请求从轻量刑或缓刑。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陈镇慧的律师洪伟胜是“老板”陈水扁代聘,律师在场时,她的言词仍有所闪躲。不过,看到检方摊出愈来愈多的事证,她认为难再闪躲,便主动向检方表示要以证人应讯(证人应讯律师不得在场)供述具体事证,检方因而同意她转任污点证人,并予应有的保护。

  报道指出,特侦组主任陈云南表示,检方为保护陈镇慧的安全,释放后派专车送她与家人会合;至于陈镇慧有何安全考量,陈云南不愿多说,只表示将来如有需要,会由辖区警方加强注意。

  陈镇慧获释,显示扁家弊案第一波侦办行动进入尾声,除了“国安会”前秘书长邱义仁、“总统府”前副秘书长马永成涉及机密“外交”还要扩大侦办,其他在押被告近期都可能获释。特侦组也会斟酌陈水扁的身体情况,尽速到台北看守所就讯。

  据了解,检方查扣陈镇慧过去八年为扁家制作的公、私帐明细,并取得相关汇款水单等资料,陈镇慧都已详细说明,包括为何把领出来的“机要费”交给吴淑珍,为何以“机要费”支付扁家子女婚礼费用等。

  检方认为,陈镇慧虽然涉及贪污重罪,但个人并无获利,只是听命行事;由于她据实陈述,没有串证之虞,羁押原因已消灭,检方昨天提讯后当庭释放,连限制住居的强制处分都一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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