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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围绕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取问题,一直有着激烈的争论。商家大多不愿意交版权费,有的说收费标准不公平 ,有的说收费太贵。近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将北京没有交纳版权费的一百家KTV推上了被告席。
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争端由来已久。2006年11月,国家版权局发布公告,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 为每间包房每天12元,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征收,但是很多KTV并没有执行这项规定。为此,中国音像著作权集 体管理协会于今年10月将北京的一百家KTV告上了法庭。北京娱京红量贩KTV负责人杨经理:过高的收费标准让KTV 接受不了我们这边的价目表小房每小时是10元他这个直接收了12元如果巨额的收费情况下影响北京KTV的继续发展可能 要有部分KTV承受不了去倒闭。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总干事王化鹏:你自己条件不具备这个并不是不缴费的理由。
在采访中,有的KTV负责人认为按照包房收费不合理,有的虽然缴纳了版权费,却认为没有合适的渠道引进高质量 的歌曲,得不到相应的服务。看来卡拉OK版权使用费在具体操作方面确实还存在着一些问题。